项目概况
赣江路-海洋路连接大桥范公路平交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到江苏双清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赣江路-海洋路连接大桥范公路平交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双清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赣江路-海洋路连接大桥范公路平交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2、工程地点: (略) ,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3、招标规模:本项目造价约210.88万元。
4、招标范围:赣江路-海洋路连接大桥范公路平交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5、工期:45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未达到质量要求的,中标人负责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 (略) 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 (略) 法定代表人(包括 (略) 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略) 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8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 (略) 道路)的监控工程施工业绩。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
(1)施工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提供专业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合同核验),余同)、交/竣工验收证明;(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 (略) 级有关部 (略) 市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②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即可;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④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重复获取;
⑤联合体中标后,其组成单位不得变更;
⑥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双清 (略) 财务部(地址: (略) 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电话:0515-*、*)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世纪大道通榆河桥西南侧雨水泵站
联系人:戴工
电 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 (略)
地 址: (略) 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