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石台县贡溪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石台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石台县仁里镇贡溪村上湾村民组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贡溪水库位于秋浦河支流贡溪河上,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61.5km2,距离石台县城约10km。工程开发任务为防洪、供水为主,兼顾灌溉等综合利用。贡溪水库为中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有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和放空建筑物等组成,水库总库容(略)m3,调洪库容(略)m3,兴利库容(略)m3,死库容(略)m3,水库校核洪水位145.00m、汛期限制水位141.00m、正常蓄水位141.00m、死水位102.00m。
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石台县仁里镇贡溪村和高宝村1县1镇2个行政村。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7aqw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台 (略) (略)
地址: (略) 石台县
联系人:严工 电话:0566-(略)
电子邮件:*@*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黄河勘测规 (略)
地址: (略) (略) 109号
联系人:闫工 电话:0371-(略)
电子邮件:*@*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意见征求的范围:受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减缓措施、项目选址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其他需要说明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网络链接为http://**_(略).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一)请您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可点击公众 (略) 络链接下载。
(二)除上述方式外,您也可以向上述地址和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
(三)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即日起,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石台 (略) (略)
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