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剑河民族中学2#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6)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现修改为: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附表1-附表10相关表格仅作为专家评标使用参考格式,表格内所列内容不作为评标响应依据,评标标准及办法以评标办法前附表所列内容为准。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代理机构:贵州桦利 (略) 2024年5月15日 | ||||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贵州桦利 (略) ) | ||||
2024年0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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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