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略) 于2024年12月1 (略) 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使用位于文成县大 (略) 1号的土地,用于文成县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及装修工程的建设,其用地意向如下图所示,其具体要求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文成县大 (略) 7号自然资 (略) -空间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7-#
公示日期: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3日
文成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9日
文 (略) 于2024年12月1 (略) 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使用位于文成县大 (略) 1号的土地,用于文成县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及装修工程的建设,其用地意向如下图所示,其具体要求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文成县大 (略) 7号自然资 (略) -空间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7-#
公示日期: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3日
文成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