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财泉新材料有限公司加工3万吨/年粗酚及延伸下游氨基减水剂、酚醛树脂、维生素C乙基醚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泰 (略) 加工3万吨/年粗酚及延伸下游氨基减水剂、酚醛树脂、维生素C*基醚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泰 (略) 拟投资33322.7万元在新泰化工产业园建设泰 (略) 加工3万吨/年粗酚及延伸下游氨基减水剂、酚醛树脂、维生素C*基醚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装置区、生产车间、包装车间、仓库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酚类产品约2.6万吨、减水剂2万吨、酚醛树脂和固化剂各1万吨、维生素C*基醚200吨。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本次环评为一期工程,项目一期主要建设生产装置区、生产车间、包装车间、仓库以及配套罐区、公用设施、环保设施和其他辅助设施等,项目一期建成后,年产酚类产品约2.6万吨、减水剂2万吨、酚醛树脂和固化剂各1万吨。项目劳动定员50人,生产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已进行了登记备案。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储罐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经密闭管线、负压等收集后一并经“两级碱洗+一级水洗+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由高15m,内径0.5m排气筒DA001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DA001排气筒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厂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生产装置区、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危废暂存间、罐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项目采用设备密封,生产工艺废气从产生环节直接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送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固态物料采用真空投料;危废暂存间负压集气;污水处理站产密闭集气;储罐采取氮封、鹤管卸料;加强车间通排风、加强厂区绿化等有效治理措施后,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排放各污染物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另外,项目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初期雨水排入厂区初期雨水池,分批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柴汶河;其余雨水就近排入园区雨水管线后汇入柴汶河。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中工艺废水中酚醛树脂常压脱水用于改性氨基减水剂生产,其他工艺废水、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一企一管”排入 (略) 处理,最后排入柴汶河。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泵、压缩机及风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5~90dB(A)。经采取隔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风机加隔声罩或室内布置,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项目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公众意见表网址链接:
链接:http://**-dofMqBGwD2V8HWw提取码:8gsb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巩总后可到泰 (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 (略)
联系人:巩总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 (略)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538-*
邮箱:*@*63.com
泰 (略) 司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