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 (略) 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已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以黔南林复[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竞争性谈判。
2.1 建设地点: (略) 、贵定县、瓮安县
2.2 项目规模:项目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面积8.6万亩(57.33平方公里),其中石漠化治理6.5万亩(43.31平方公里)。(一)退化林修复7.5亩,其中: (略) 2.0万亩、贵定县3.0万亩、瓮安县2.5万亩。(二)封山育林1.1万亩,均在贵定县。(三)小型水利水保设施123处,其中: (略) 36处、贵定县40处、瓮安县47处。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相关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审核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提供款项的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基础工程隐蔽记录、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设备、材料等造价信息;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结算。(2)审核完工结算。(3)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2.5 标段划分: (略) 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6服务期: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能力。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申请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在贵州 (略) (地址: (略) 观山湖阳光城启航中心1B栋17楼1-5号)购买谈判文件;投标人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5日14时00分,地点为其他( (略) 观山湖阳光城启航中心1B栋17楼1-5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杨勇联系方式:*
无
招标人: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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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略) 匀东镇长秀路3号 | 地址: | (略) 观山湖阳光城启航中心1B栋17楼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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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勇 | 联系人: | 何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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