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4-#
发布机构: (略) (略)
发布日期: 2024-10-09
成文日期: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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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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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要求, (略)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略)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一)户籍 (略) 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 (略) 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 (略) 内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四) (略) 学。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 (略) 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如未按 (略) 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五)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 (略)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 (略) 、澳门特 (略) 和 (略) 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六)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 (略) 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确认及业务咨询时间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和确认时间:
(略) 上报名时间为10月11日至23日每个工作日的09:00-16:30。 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略) 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 (略) ”http://**),按网上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⑤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
(略) 报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一张用于体检表,一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
4.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核期间,申请人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审核期间如遇资料验证问题,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与申请人沟通。
(四)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11月中下旬,我局将 (略) (略) 站和微信公众号“镇海教育门户”公布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名单。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