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
通讯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宁夏天都山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 (略) 境内 | (略) 建设分公司 | 报告书 | 北京百灵天地 (略) |
| (一)电磁环境:变电站采取合理布置站内电气设施、设备和导线,配电装置采取HGIS布置型式等措施确保电磁环境满足标准要求。线路路径选择阶段已听取沿线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采取选择较大截面的导线以及对交叉跨越距离的控制等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及其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通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等方式,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变电站采用低噪声变压器、合理进行声源布置、设置声屏障、实体围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及其环境敏感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营地设置环保厕所及化粪池, (略) 定期清运,不外排。 (四)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施工单位定期运至指定位置处置。废旧蓄电池更换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变电站站内采取硬化、压实,站外采取护坡、排水沟等措施降低水土流失。施工时应合理布设施工营地和牵张场等临时占地,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土方开挖先进行表土剥离,妥善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对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措施,降低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恢复。线路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时,要加强施工管理,减少在生态保护红线的立塔数量,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设施工营地、牵张场,不随意倾倒施工废物等措施,减轻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