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游县佛乡水库500kV (略) 迁改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龙游县石佛乡
建设单位:龙游县龙北水利 (略)
建设内容:改造500kV芝信5869线/芝安5870线76#~96#段。具 (略) (略) 北侧绕行,采用同塔双回架设,路径长度10km,新立铁塔22基,其中耐张塔13基,直线塔9基,导线截面采用4×630mm2钢芯铝绞线。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不向外排放污水,不涉及水环境敏感目标。
2.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位于龙游县石佛乡的龙游县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生态保 (略) ,本工 (略) (略) 域植被、耕地、水土保持设施。
3. 电磁环境
线路沿线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内以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工厂等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铺或填筑,基本无弃渣产生。 (略) 施工属移动式施工方式,点分散、跨距长,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农居,居住时间较短,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很少,与少量施工垃圾及剩余物料一并纳入当地生 (略) 理设施。
(略) 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
(5)生态环境
虽然塔基建设会占用龙游县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生态保 (略) 部分面积,但占地面积很小,总共约0.34hm2(15座塔基),并 (略) 施工点分散、跨距长、占地少, (略) 域的植物生物量和植物多样性影响很小。施工对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电磁辐射
本工 (略) 设计阶段已尽量避让居 (略) 域, (略) 均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已尽 (略) 走廊,以尽量降 (略) 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在设计阶段和实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拟 (略) 经过公 (略) 时最低线高满足相应要求, (略) 下方的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相关标准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500kV架 (略) 边导线外20m内 (略) (略) 范围,建设单位应加强运行期巡检工作,在线下或塔基附近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禁止新建民房及学校等人员常住的建筑物。
(2)废水
(略) 塔基施工所需混凝土量较少,一般在施工现场采用人工拌和。工程均采用一档跨越沿线地表水体,不在水中立塔,邻近地表水体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均尽量远离跨越地表水体布置。邻近地表水体的塔基施工时,施工物料应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挡护,避免雨季受雨水冲刷排入周边水体。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雨季、雨天施工;同时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将剩余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弃置在沿线地表水体中。
(3)噪声
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施工单位必须尽量选择噪声低的施工作业方法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并且合理地安排这些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尤其在夜间必须严禁高噪声机械的施工作业,如因连续作业需进行夜间施工时,应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请批准,并进行公告。
(4)固废
(略) 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农居,居住时间较短,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很少,与少量施工垃圾及剩余物料一并纳入当地生 (略) 理设施。
(5)生态环境
施工单位尽量减少经过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施工临时占地的数量, (略) 域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临 (略) 植被恢复。 (略) (略) 时, (略) 下方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放线过 (略) 部过高林木进行择伐,保 (略) 与线下树木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7.0m。工程全线铁塔设计全方位长短腿,并与高低主柱加高基础配合使用,以适 (略) 域地形,以减 (略) 土方开挖量和植被砍伐量。塔基施工期需将剥离的表层土(10~30cm)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临时遮挡维护,待施工期结束后用作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低 (略) 部分塔位设置护坡、挡土墙,并在塔基上坡侧修砌永久性、截水沟、排水沟。牵张场和施工临时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平地、道路( (略) 、田埂及林间小道等)和树木之间的空地,选择地势开阔 (略) 域。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龙游县佛乡水库500kV (略) 迁改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本工程拟建500k (略) (略) 径优化选择,已避开了沿线自 (略) 、森林公园、风 (略) 、地质公园等环 (略) 。受沿线地质地形、城镇规划等客观条件限制,本工程拟建500k (略) 跨越龙游县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立塔约15基。在采取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施工期生态、噪声及地表水等方面的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工程运行期电磁环境和声环境影响均可满足相应的评价标准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
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公众 (略) 站http://**)查找环评报告书全本。
3、征求意见的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发布日期后十个工作日
4、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审批部门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571-*
(2)建设单位
龙游县龙北水利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饶工/*;联系地址: (略) 龙游县龙洲 (略) 539号龙洲街 (略)
(3)环评单位
杭州一达环保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工/0571-*;地址: (略) (略) 四季青街道越秀维多利中心
公告发布单位:龙游县龙北水利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