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延庆区三里河,工程起点为国道110下游(桩号0+100),终点为妫水河入河口
公示时间:2024-05-27
受理时间:2024-05-1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生生态保护措施:通过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加强人员管理,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项目建成后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植被恢复,以恢复至原有地貌。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宣传与管理,树立良好的生态保护意识;优化工程设计,禁止随意将污水及废弃物排入河道;施工时应尽量减少对河道的破坏。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工区建设防渗沉淀池、污水暂存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或利用成型的商用处理设备;做好地下水防渗措施;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防雨淋措施。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施工设备与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用作场地洒水降尘或绿化灌溉;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声环境保护措施:选择低噪设备,在施工地点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线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建筑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所有土堆、料堆必须全部覆盖;要采取袋装、密闭、洒水或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石方施工等。固体废物保护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建筑垃圾、弃土由车辆运输至政府指定的渣土消纳场。沉淀池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李铮
联系电话:010-*
环评单位名称:中北天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 (略) 延庆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延庆区庆园街60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延庆区河长制工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