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新增年产540.6吨高纯电子材料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博瑞公司 (略)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1,(略)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略)元,在智造新城巨化中央大道252-2号,拆除原有0.2t/a二(二(略)基氨基)硅烷(BDEAS)生产装置、0.2t/a四(二(略)氨基)钛(TDMAT)生产装置;厂房内移位布置现有1t/a六氯(略)硅烷(HCDS)生产装置,购置原料储存、产品合成、提纯、产品储存、产品分析等设备,新增年产60t/a二(二(略)基氨基)硅烷(BDEAS);3t/a四(二(略)基氨基)钛(TDMAT)。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BDEAS、TDMAT工艺废气收集后分别经“二(略)二醇(略)醚食用油吸收鼓泡装置(二级)”和“二(略)二醇(略)醚食用油鼓泡装置(二级)+二级油喷淋”预处理后,经“水喷淋+碱喷淋+树脂吸附”处理达标后与车间无组织/换风废气汇合接入“酸喷淋+碱喷淋”后经现有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含氟废水送460无机氟装置进行化学沉 (略) 理,废气吸收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树脂再生冷凝废水、经B2工厂调pH、树 (略) 理,最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经B1工厂总 (略) (略) 处理。 依托博瑞 (略) 现有危废暂存库2座(60m2+1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1.4.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项目 (略) 属于环境空气质 (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a)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②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 (略) 划。经预测本项目各预测因子叠加现状本底值、区域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小时平均值、日均值、年均值均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③本项目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的排放量增加对敏感点的影响有一定增大,导致敏感点污染物非(略)烷总烃、二(略)胺、二(略)胺、氯化氢浓度占标率显著增加,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达标。因此,企业必须严格控制非正常工况的产生,要求企业 (略) 理设施定期检修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④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⑤二(略)胺、二(略)胺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人的嗅阈值,本项目实施后恶臭对环境影响较小,厂界无组织恶臭影响可维持现状。 因此,本项目 (略) 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11.4.2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经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能做到达标纳管。项目含氟废水送460无机氟装置进行化学沉 (略) 理,废气吸收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树脂再生冷凝废水经B2工厂调pH、树 (略) 理,最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经B1工厂总 (略) (略) 处理, (略) (略) 污染负荷及正常运行影响不大。当出现事故性排放时,事故排放的废水接入事故排放池, (略) 理设施恢复正常后, (略) (略) 理。因此,事故排放时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乌溪江基本无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可知,项目在收集池池底破损,氟化物、氨氮100天时扩散到28.1~28. (略) ,365天扩散到97.1~97. (略) ;100天时超标面积10.721~11.547m2,365天时超标面积34.116~35.271 m2。 由上述预测结果可知,在收集池池底破损,污水泄漏后废水通过渗透作用可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需对主要污染部位如综合污水站、固废堆放场所、 (略) 域等采取防渗措施,确保污染物不进入地下水。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 (略) 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生 (略) 、 (略) 和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特别 (略) 理设施构筑物的防沉降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除做好防渗工作外,还需按照本次环评要求对地下水进行定期检测监控,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逐项调 (略) 理区、生 (略) 、固废堆场 (略) 等防渗层是否损坏,并根据损坏情况立即进行修正;并开展地下水修复工作, (略) 域地下水不受影响。 综上所述,只要做好适当的预防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11.4.3 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65~90dB之间,项目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仍可以维持现状,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11.4.4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精馏残液、废前馏分、滤渣、二(略)二醇(略)醚废液、异(略)醇废液、树脂再生冷凝废液、废树脂、滤袋和膜墩、废包装材料、废机油、生活垃圾等,危废主要为精馏残液、废前馏分、滤渣、二(略)二醇(略)醚废液、异(略)醇废液、树脂再生冷凝废液、废树脂、滤袋和膜墩、废包装材料、废机油。项目利用现有危废暂存仓库,危废经厂内暂存 (略) 置。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委托资 (略) 置;在所有固废均得 (略) 置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联系人: (略) (略) 智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略)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