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6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5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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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双 (略) 乌海海南产业园西来峰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 | 海南区 | (略) 双 (略) | 内蒙古生态环 (略) | 项目名称: (略) 双 (略) 乌海海南产业园西来峰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双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产业园,中心坐标为:E106°54"18"、N39°24"57"。 建设内容:本项 (略) 海南区海南产业园内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一座,规模为制氢500m3/h,加氢1000kg/d,换氢设备一套。 制氢部分规划制氢为500m3/h,每日制氢约24h,日制氢量为1000kg。加氢站部分规划2台压缩机,每小时能压缩44.95kg氢气。另规划1台双系统双枪35MPa氢气加注机,可满足30辆氢能重卡或20辆氢燃料公交车的日加氢需求。本项目同时预留300-500m3/h制氢设备、2台500kg/d加氢设备和换氢设备场地等。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制氢加氢一体站规模为制氢500m3/h(1000kg/d),加氢1000kg/d,满足氢能重卡及当地氢能公交的用氢需求,制氢加氢一体站计划占地约*.18m2。 项目投资:*元,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比为6.72%。 占地面积: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m2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13人,其中设置站长1人,安全管理员3人,站控管理员3人,制氢运行人员3人,加氢操作人员3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8760小时),每天生产24小时,三班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外排气体主要来源于制氢系统气液分离装置排出的H2和O2与加氢过程中逸出的H2,H2和O2均为非污染型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纯水制备排污水、水电解制氢系统排水)暂存与厂内废水收集池,生活废水经厂内化粪池沉淀处理, (略) 建成前,通过罐车定期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建 (略) 直接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因此本项目应加强噪声的治理工作,主要从设备选型、阻隔传播途径和受声者保护三方面入手:具体措施如下: 设计中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应尽可能选择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低噪声设备,同时也要选择有可能采取控制对策的设备,提高安装精度,从源头上控制噪声产生的级别;合理安排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办公楼, (略) 口等处设置限速、禁鸣标志。运行中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以降低噪声源噪声。 对噪声的传播途径进行控制,水泵等设置在专门的隔声间内,以柔性接头代替刚性接头。电机、泵类等因振动而产生噪声的设备,考虑安装橡胶减振垫、弹簧减振器隔振机座。 各噪声设备建设在封闭厂房内,企业在实际运营生产中应保证车间的密闭性,以使其能很好的发挥防尘、降噪的作用。对各种振动机械采用减振基础,对体积较大的产噪设备,应考虑对设备厂房,墙壁进行吸声处理,并建设便于观察和控制生产过程的隔声间。针对本项目的产噪特点,将主要噪声源空压机、加水泵等布置在室内,并加设门窗,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重视绿化工作也是噪声防治的一项积极措施。绿化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可以阻滞噪声传播。本项目绿化重点是生产车间四周种植绿化带。 在采取以上治理措施的基础上,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防噪设备进行维修、检查,使本项目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在对待交通噪声防治措施上,应加强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在各敏感点处设立限速、禁鸣标志;在厂区内 (略) 两旁增加绿化带,可减少噪声传播,使噪声对沿线村庄影响降低。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保证厂界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含:废分子筛、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渗透膜,废分子筛每5年更换1次,废渗透膜、废石英砂废每2年更换1次,废活性炭每年更换1次,更换周期长,更换后直接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区暂存。由上可知,本项目一般固废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碱液、废润滑油、废催化剂。 (略) 维修后带走处理,不在厂区暂存,废碱液、废催化剂更 (略) 进行回收处理,不落地暂存。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措施可行。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 2016)关于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基本要求,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重点突出饮用水水质安全的规定。 本次新建污染跟踪监测井3个点,监测井J1布置在厂区地下水上游,用于监测地下水天然背景浓度,并与下游监测井进行对比;监测井J2布置在本项目电解槽及污水池下游地下水下游,监控污染物是否发生泄漏,一旦发生泄漏,可及时观测到地下水污染情况,并采取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地下水污染范围;监测井J3布置在东北侧厂界处,控制着下游溶质迁 (略) 径。 监测指标:K+、Ca2+、Mg2+、*、*、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挥发性酚类、耗氧量、氨氮、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铅。 监测频次:监测井J1每年枯水期监测一次,监测井J2、J3每半年监测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