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大普安煤矿(略)吨/年项目
建设地址: (略) 师宗县雄壁镇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大普安煤矿为师宗县整合重组类保留煤矿,整合相邻的金鑫煤矿及两矿之间的夹缝资源。整合前原大普安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略)吨/年,原金鑫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略)吨/年,二者整合后规划规模(略)吨/年,矿区范围面积为1.5976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2023~1400m。现大普安煤矿项目建设规模 45 万吨/年,矿井工业场地利用现有工业场地,采用斜井开拓方式,投产时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 (略) 式通风。并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辅助运输采用轨道运输。 (略) 电源分别引自大普安 35 千伏变电站和白马田 35 千伏变电站。
现有工程的环境现状:经2024年11月现场查勘,矿山生产用水基本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 (略) 理后外排。现状矿山开采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较轻,固体废弃物的污染较轻,现状采矿工程 (略) 内土壤污染较轻。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孙总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 (略) 师宗县雄壁镇大舍村委会大普安村 (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箱:*@*utlook.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下载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 (略) 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建设单位将在工程《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略)
2024 年 12 月 2日
附件:公参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