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横栏镇农业农村局:
报来的“2024年横栏镇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保证水产品优质安全,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按照《横栏镇党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4〕235号》,结合《2024 年横栏镇养殖池塘升级改 造与尾水治理项目投资估算报告》及评估报告、《关于征询2024年横栏镇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2024年横栏镇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项目代码为2405-*-20-01-*,项目 (略) 横栏镇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建设地 (略) 横栏镇六沙村、横东村、横西村、宝裕村、裕祥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横栏镇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项目共4532亩,涵盖六沙村、横东村、横西村、宝裕村、裕祥村连片淡水池塘核心养殖区域,按照标准型建设,主要针对连片池塘进行进排水分离改造升级,建设三池两坝标准尾水处理设施,确保养殖尾水达标评排放。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搭建、装修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不得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041.*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镇级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项目可研报告节能篇:项目年综合能耗折算后为83.39 吨标准煤,年用电量67.85 万千瓦时,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