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3SLPD0009 | 标段号: | C02 | ||||||
招标人: | 上海外 (略)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座10楼 | ||||||||
招标项目名称: | 森兰岛新建住宅及商业项目(除桩基工程) | ||||||||
建设地点: | 浦东新区高行镇(四至范围:东至兰谷路、西至张杨北路东侧绿化带南至东高路北至东靖路)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由A8-2、A7-5、A9-5、A6-3、A6-6、A8-1、A9-6、A9-7、A6-8共九个地块组成,总建筑面积约*.00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0平方米 | ||||||||
工程总投资: | *.57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21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8元人民币(*.*万元) | ||||||||
施工工期: | 1157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无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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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具有不少于1个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 (略) 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
信用分要求: | (略) 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 (略) 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 (略) 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1)提供初步施工组织设计 (2)投标人不存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申请人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 (略) 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注:行政处罚以2021年1月1日 (含 )后为准 ,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 (3)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27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2月01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 (略) | 联系电话: | 021-*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2月06日 10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2月28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3月04日 0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20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略) 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 (略) 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 (略) ) (略) 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由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证明文件、基本账户上级银行证明文件(保函为上级银行开具时需提供)及证明保函是否真实有效的在线查询方式)。 3、当实际投标报名的单位小于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全部入围。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小于等于7家,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7家,则本项目采取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申请人为入围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