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 (略) 专用线 | (略) 原州区 | 国能宁夏六 (略) | 宁夏汇晟 (略) | 本项 (略) 原州区,线路总体呈南北走向,本线自三营站南端咽喉西侧引出,向南并行宝中线走行1.7km, (略) 基并行线间距14~16m,绕避南垣墓群保护区后经南塬村、利民村及杨郎村走行5.2km后,并行福 (略) 东侧南行5km后折向西上跨福 (略) ,继续行进2km后进入产业园站。正线全长13.968km。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1027.*元,占总投资的1.12%。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通过设置施工围挡,筑路材料堆放及运输过程中篷布遮盖,施工现场、 (略) 洒水降尘,表土剥离堆放场 (略) 苫盖,定期洒水,未利用区域表土压实、平整,定时洒水抑尘。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旱厕,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现场集中收集后送至临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处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弃土石方暂存在电厂工程的表土剥离堆放场,综合利用。 (二)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列车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起尘及产业园区站内燃调机燃油废气,列车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起尘通过列车运输煤炭时采取如洒水或者喷洒抑尘剂、车厢使用篷布覆盖等措施;内燃调机燃油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内燃调机定期保养维护、使用优质燃料等措施减少废气的产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与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生活污 (略) (略) ,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要求,最终由园区统一处理。 3、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列车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车辆管理,设置声屏障及隔声窗。加强营运期交通噪声监测,对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进行跟踪监测,一旦出现超标现象,应立即采取治理措施。项目 (略) 外轨中心线30m范围处执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修改方案中噪声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