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略) 城区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选通知
发布日期:2023/3/17
由福建 (略)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标 (略) 城区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委托福建 (略) (略) 负责管理和施工。 (略) 城区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进行本工程劳务分包工程施工招选。
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 (略) 城区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1.2 建设地点: (略)
1.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城区五条道路改造提升,具体如下:①胜利路起点与东圳路平面交叉,由北向南走向,终点与荔园路平面交叉,道路宽度24~43米,道路长度3890.240米,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②梅园路起点与荔城大道平面交叉,由西向东走向,终点与八二一中街平面交叉,道路宽度24~43米,道路长度2395.479米,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③学园路起点与荔园路平面交叉,由南向北走向,终点与文献路平面交叉,道路宽度35~50米,道路长度2198.107米,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④城港大道(秀屿段、北岸段)起点与度口互通相接,由北向南延伸,终点位于现状货运铁路交叉口,道路红线宽度70米,道路全长约23千米,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⑤十字街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外立面11600平方米,改造室外地面及广场7600平方米以及施工图纸所包含内容等。
暂定劳务总包总价:4000万元,最终结算以项目实际劳务分包需要为准。
1.4 招选范围和内容:
福 (略) 城区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施工图纸所包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劳务管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
专职劳务管理人员数在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标准配备齐全的前提下,参选人必须提供至少1名拟委派为本次招选项目的专职劳务管理人员,人员材料及该人员所参与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作为参选文件附件,一经中选该人员即为本次招选项目专职劳务管理人并于合同中明确。中选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根据工程项目规模,中选人需按招选人要求增加管理人员派驻施工现场协助管理。如需变更派驻人员,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如有分歧招选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相应条款采取必要措施。中选人需配置专用办公电脑、多功能一体机(可复印、打印)等办公用品,并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工程项目日常劳务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的进退场管理工作,办理好手续,收集人员信息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工人工种资料),编制人员花名册,对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并负责配合项目部完成项目劳务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退场考核评价、半年度考核评级和年度考核评价。
(2)及时同项目进场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施工班组长签订“施工班组作业责任制协议”、“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 做好劳务人员退场确认书和班组退场承诺书等 ;
(3)做好项目部工人考勤管理,遵守施工标准化的要求,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立考勤打卡机及门禁通道设施,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真实记录现场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确定劳务人员出勤天数并于每月5日前在公示栏上公示考勤天数。
(4)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工人工资按“一人一卡”实行银行卡实名制发放。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必须核实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应协助开户银行为该项目有劳务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农民工资银行卡,农民工工资应由项目部直接从银行发放到农民工个人工资卡上。及时按照《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当地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完善有关内业和台账,随时接受发包人和各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劳务工人工资发放金额须经过项目部和施工班组长确认,张榜公示后发放,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并协助项目部解决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发生的各项纠纷工作。若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发生劳务纠纷,则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5)负责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税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合*方办理工程劳务款有关手续。
(6)劳务分包人应帮助*方培训施工现场的劳务员,协助项目部对新进场的劳务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学台的通知》要求,同时使用实名制软硬件进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实现实名制信息对“福建建工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及“ (略) 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双平台的信息对接。相关对接的仪器设备费用含于管理费之中。
(11)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1.5 工期要求:暂定300日历天。
1.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通过建设单位、承包人及第三方检测且必须达到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劳务分包合同协议里的规定标准。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必须是本邀请函注明的受邀请人。
2.2 参选人应在集团、 (略) 合格(或临时)分包商名录库中。
2.3 参选人资质要求:具选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行业确认证书且经招选人批准同意邀请参加参选的.
2.4 本招选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2.5 参选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选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
招 选 人: 福建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22层
招选代理人: (略) 城区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略) 城区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林楚琰 联系电话: *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0日12时;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0日12时;
(注:网上报名后均需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