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 (略) 第三十五中学改扩建项目教学综合楼总平面、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城乡规划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科园大道16号。
二、地类(用途)
中小学用地。
三、调整理由
因项目建设内容有变更,教学综合楼地下室外墙距离北面民房较近,为减少开挖深度和保障施工安全,建设单位 (略) 第三十五中学改扩建项目教学综合楼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
1.新建教学综合楼红线范围内地坪和整栋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上部分与地下室)整体抬高0.6米,场地标高、正负零绝对标高调整;在已建教学综合楼侧设置台阶、坡道衔接拟建教学综合楼场地和校 (略) 。
2.原地下室北侧外墙M轴退至L轴(教学综合楼上部外墙处),北侧外墙减少4.15米,面积减少225.06平方米,减少14个机动车车位。
3.场地东侧安全疏散门需设置台阶衔接东侧红线外地块,故安全疏散门北移。
4.绿化和铺装范围重新调整。
(二)建筑设计方案
1.地下室轮廓调整,北侧外墙减少4.15米,地下室面积减少225.06平方米,减少14个机动车车位。
2.地下室非设备区域底板比原设计抬高1.5米;设备区域底板调整为均以水泵房结构面为基准平齐(配电房除外,配电房净高3.4米,比其他设备房间板面低200mm)。
3.地上部分平面连廊每层与已建教学综合楼高差增大,需要调整连廊台阶数。除连廊需调整外,地上部分平面无变化。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由7520.54平方米调整为7295.48平方米,面积减少225.0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945.41平方米调整为1720.35平方米,面积减少225.0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由1675.27平方米调整为1450.21平方米,面积减少225.0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无变化。
2.总机动车停车位由39个调整为17个,地上保留原校区机动车车位7个,地下室机动车车位由24个减少为10个。
3.绿地面积由649.51平方米调整为780.35平方米。
以上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略) (略) )。
(二) (略) 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示栏(高 (略) 1号火炬大厦17楼)。
(三)“ (略) 第三十五中学改扩建工程教学综合楼”项目现场。
(四) (略) 自 (略) 站(http://**)。
(五)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9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 (略) 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6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高 (略) 1号火炬大厦17楼170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