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三乡一社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凌云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拟对《东辽县“三乡一社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凌云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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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论证 机构 | 入河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要求 |
1 | 东辽县“三乡一社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凌云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位于拟建污水处理站东侧,西渭河干流左岸,道东屯桥上游44m处,河道桩号K13+470,地理坐标东经125.*°、北纬42.*°。 | 东辽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 吉林省安全生产 (略) | 入河排污口类型为新建;分类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入河排污口高程为312.25米;排水管道管材采用钢管,管径DN100;穿越拟建护岸工程部分,在管道外设DN150钢管套管,长度8m;套管与排水管道之间的空隙采用石棉水泥填塞。排放及入河方式为连续、自流方式输水。 在污水处理厂场区内设置逆止阀,水位高于管底高程时,关闭阀门,防止河道水位抬升时河水倒灌。配备应急强排泵,当污水处理厂出水无法流入西渭河时,通过强排泵和输水带排入西渭河。 入河排污口设计污水排放量为150m3/d,年污水排放量不超过*m3。正常排放时,COD排放浓度小于等于50mg/L,排放量不超过2.7375t/a;氨氮排放浓度小于等于5(8)mg/L,排放量不超过0.3278 t/a。退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