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十路、 (略) 补充说明 保税十路、 (略) (资格后审)第二条工程概况中(2)6条“ (略) ,得分排前2名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一名负责保税四路、保税十路、保税十五路三条道路项目的设计工作,第二名负责保税六路、保税十一路、保税十九路三条道路项目的设计工作,招标人按照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设计费费率分别与前两名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招标人按照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设计费费率分别与前两名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调整为:招标人按照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最低设计费率分别与前两名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略) 市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