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综合执法局
关于荆国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风险提示公告
(略) 民:
2023年11月,荆国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二七区炫月路南、梁庄街东,建设一处三层砖混结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822.5平方米,当前施工进度为三层主体已完工,一层13间门面房拟作为商铺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略) 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2023年12月25日,本机关向荆国锋送达了《 (略) 综合执法局关于拆除荆国锋在建违法建设的决定》(郑城综快拆决字〔2023〕第*号)。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属于违反城乡规划情形,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交易风险、法律风险。
特此公告。
(略) 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