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略) 开发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克拉美丽气田滴西14井区石炭系气藏探明老区加密滚动开发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等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克拉美丽气田滴西14井区石炭系气藏探明老区加密滚动开发工程(变更)位于阿勒泰地区福海县,项目区北距福海县城205km,东距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55km,东北距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1.38km。井号DXHW147坐标:E87°46′57.571″,N45°17′39.574″、井号DXHW2641坐标:E87°46′53.874″,N45°17′27.232″、井号DXHW2642坐标:E87°47′46.501″,N:45°17′12.843″、井号DXHW148坐标:E87°47′45.116″,N45°17′26.947″,建设性质为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拟部署4口采气井,四开水平井结构,合计钻井进尺为17997m。新建采气井场4座,单井采气管线5.65km,新建天然气产能20×104Nm3/d,(0.66×108Nm3/a),凝析油产能17.2t/d(5676t/a)。工程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采气井场、单井采气管线,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配套设施。本次拟将4口井一开~三开使用水基钻井液,四开的钻井液采用油基钻井液。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848hm2,总投资2422.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91%。
二、根据中勘冶金勘 (略) (略) 编制的《克拉美丽气田滴西14井区石炭系气藏探明老区加密滚动开发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阿勒泰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阿勒泰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恢复方案,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地表扰动范围,表土集中堆存,用于恢复时的表层覆土。施工期要提高工效,缩短工期,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及探临道路开拓路线,严禁擅自开辟其他行驶便道和各类油品落地,不得对土壤、植被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巢穴,施工结束后须做好扰动区域的地表生态恢复,及时清理平整场地。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场地平整时定期洒水,保持作业面一定湿度。井场周围要采用围栏阻隔,禁止在井场外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车辆不得超载,并对易起尘物料采取密闭或遮盖等措施。油气采用密闭集输工艺,非*烷总烃排放须达到《*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井区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各施工营地设置防渗废水收集池,生活污水定期清运至乌尔禾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采出水进入克拉美丽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须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回注水质要求后回注地层,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废液(酸化返排液、压裂返排液和废洗井液)拉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置后,须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外排。
(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井场采取分区防渗,井场井口周边、柴油罐区、发电机房、钻井液不落地系统、材料堆场、岩屑罐及生活污水储集池等存在泄漏风险的区域,采用防渗膜进行防渗,防渗性能需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井下作业时带罐作业,防止产生落地油。产生的落地油,及时回收,100%回收,落地油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泥浆泵、柴油机等高噪音设备应设置防震、消声等装置,定期检查,确保各类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六)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钻井液不落地设备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油基钻井岩屑进专用方罐收集,水基钻井岩屑处理须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要求后进行综合利用;油基钻井岩屑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建筑垃圾定期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克拉玛依生活垃圾填埋场,土石方回填管沟。修井作业过程产生的废防渗材料、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须交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严禁各种油料落地,禁止焚烧废油品。
(七)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中 (略) 采气一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八)退役期环境影污染防治措施。退役期须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封井回填,井场拆除的管线外运清洗后可回收利用,废弃建筑残渣外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退役期井场和管线拆除后,采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层土进行覆盖,并采用自然恢复的方式对区域植被进行恢复,确保占补平衡不减少。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福海县分局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报送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福海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我局于2023年05月25日出具的《关于克拉美丽气田滴西14井区石炭系气藏探明老区加密滚动开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阿地环函〔2023〕91号)作废。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