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 (略) 东进地块范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东进地 (略) 霞美镇,项目拟对东进地块废弃矿坑进行生态修复整治,共计涉及生态修复整治总面积约*㎡(约294.58亩),并配套完善场地平整、入口广场及园路铺装、排水沟、浆砌片石护岸、急流槽、防护围栏、绿化修复等基础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用地符合规划,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见附件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 (略) 溪美街道柳城路77号
代建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霞美镇创新大道1号光电基地创新大厦4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柯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