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 (略) 将于2024年4月23日10时至2024年4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朝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存放于朝阳县大庙镇老西沟村的碎石破碎机一台,如有整机零部件灭失、损坏的以实物现状整体拍卖,法院裁定书,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00元,保证金:*,增价幅度:*
2、存放于朝阳县大庙镇老西沟村的振动筛一组,如有整机零部件灭失、损坏的以实物现状整体拍卖,法院裁定书,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00元,保证金:*,增价幅度:*
3、存放于朝阳县大庙镇老西沟村的厂区内碎石640立方米,实物现状整体拍卖,法院裁定书,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00元,保证金:*,增价幅度:*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4月21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止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咨询电话:*魏法官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需要2次交易税费双方按照税法规定承担相应的税(费)。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包括欠缴的相关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成交后标的物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并由买受人负责看护、保管、运输,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买受人在提取拍卖标的过程中涉及的雇用车辆、交通运输、装卸、分割、雇用人工、税、费及安全隐患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产损失及经济纠纷、法律责任等发生的所有情况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标的物拍卖 (略) 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因本案被执行人联系不到,属于如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如果被执行人对本次拍卖有异议,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 (略) 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略) 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 (略) 账号(名称:朝 (略) 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开户行:朝阳银行朝阳县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
朝 (略)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