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平面及地下室调整:地块东侧出入口优化整合,从东北侧车型出入口调整至与4#人行出入口合并;3#楼、5#楼高层住宅原47层调整为41层,6#楼高层住宅原23层调整为34层;集中商业从北侧调整到南侧;总户数原452户调整为450户;项目规划建筑高度原139.05米调整为120.5米;结合景观深化设计,对总平绿地布置、 (略) 、地面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置进行优化调整;地下室范围线、停车位置进行优化调整。
二、建筑单体平面调整:1#、3#、5#、6#楼高层住宅户型平面调整;1#、2#、3#、5#、6#楼的裙房商业及其他公共配套用房平面进行优化调整。
三、立面色彩调整:深灰色、灰色材质优化调整为中灰色材质。
本次项目总平调整后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车位均保持不变。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项目调整前后总平面图、鸟瞰图。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工规变更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各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或要求听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4-*,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 (略) 自然资源局审批科)。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