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网上公示
我单位2024年12月编制了《砚山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1、公司简况
建设单位:砚山 (略)
建设地址:砚山县盘龙乡盘龙新街74号,东经104°18′58.471″;北纬23°32′9.707″。
公司环境风险等级:[一般-大气 (Q0) +一般-水 (Q0) ]
2、应急预案编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仕梅
联系电话:(略)
3、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 (略) 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应急预案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4)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公司生产期间,公众仍 (略) 站、电话、信函或 (略) 提出宝贵意见。
5、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