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童庄河、青干河航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秭归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委托中南安全环 (略) (略) 承担湖北省童庄河、青干河航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湖北省童庄河、青干河航道规划
(2)规划概况
规划的范围:童庄河航道规划论证范围为童庄河干流卜庄河~金家坝7.5km航道和支流龙潭河观音阁~彩虹桥2.2km航道,全长9.7km。青干河航道规划论证为青干河航道沙镇溪(河口)~青干河大桥3.2km航道。
规划年限:现状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2050年。
规划标准:Ⅰ级航道
规划方案:童庄河,吴家湾切咀、护岸和头道河切咀、护岸工程,王家咀清障工程。青干河,观战坪切咀、护岸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秭归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秭 (略) 邮编:*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17-*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南安全环 (略) (略)
地址: (略) 武昌 (略) 2号邮编:*
联系人:冯先生电话:027-* 电子邮件:*@*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