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东站公交场站及配套设施项目(站前路)设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东站公交场站及配套设施项目( (略) )设计服务二次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3)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肃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地点:肃宁县境内 项目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期限为45日历天,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后 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工作内 (略) 全长约1.627km, (略) (略) ,混合车道、人行道、绿化、路灯、隔离墙、标志标线等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地质勘察等,具体以招标文件正文载明为准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合格标准、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招标人的实际需求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 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17-* 招标代理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平台使用费:投标人递 (略) 技术服务费,根据惠招 (略) 收费标准, (略) 使用费为6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0 09:00至2024-05-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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