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土〔 * 〕 * 号
??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征收清水口镇大荣村、积丽村,隆盛镇秧道村,大坡外镇新安村的集体土地。 (略) 下:
* 、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 * )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清水口镇大荣村容塘组、车前组、全塘组、陈村组、大斗组、磨刀组、培莽组,积丽村书房组、上河组、下河组;隆盛镇秧道村新联组、松花组;大坡外镇新安村黎木根组、河边组、车 * 组。 * 至界址为:东南以清水口镇大荣村车前组、陪莽组水田、果园、有林地,大坡外镇新安村黎木根组、河边组水田、有林地的土地为界;西南以隆盛镇秧道村新联组水田、旱地、果园,北宝 * 级路用地为界;西北以北宝 * 级路用地为界;东北以清水口镇大荣村磨刀组、大斗组果园、有林地、其他林地、旱地、水田的土地为界。
具体以《征收清水口镇大荣村、积丽村、大坡外镇新安村、隆盛镇秧道村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 * )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的土地面积共 * . * 公顷(折合 * 亩)。
( * )拟征收土地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仓储用地。
* 、拟征收土地补偿及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
( * )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略) 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 年更新调整)的通知》(玉政发〔 * 〕2号) (略) 。清水口镇、大坡外镇、隆盛镇农用地 * . * 万元/公顷(6. * 万元/亩),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 . * 万元/公顷(2. * 万元/亩)。
( * )青苗果树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果树竹木及青苗补偿标准( * 年修订版)的通知》(北政规〔 * 〕1号)的 (略) 。
* 、 (略) 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 * ) (略) 货币补偿安置。
( * )农业人口安置办法按照《 (略) 市 (略)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略) 规〔 * 〕5号) (略)
* 、注意事项
( * )本公告期限为 * 个工作日,自 * 日起至 * 日止。
( * )公告发布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
( * )公告发布之后,被征收土地 * 至范围内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集 (略) 有权人、 (略) 张贴之日起,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 * )公告发布之后,被征收土地 * 至范围内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集 (略) 有权人、使用权人应配合征地 (略) 青苗、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的清点工作。
* 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