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胶带橡胶(淮安)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14日10时至起2025年1月15日10时期间(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上海胶带橡胶(淮安)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淮安经济技 (略) (略) ,网址:http://** ,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上海胶带橡胶(淮安)有限公司的50笔应收账款。
起拍价:97,#,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应收款债权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且管理人能够提供的各类文书材料仅以实际移交为准。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无法提供完整的财务账册以及支持性文件(如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法律凭证及生效司法文书等),以目前管理人掌握的财务账册现状为准,应收类账款债权仅为企业财务账面列示数,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全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等;请竞买人充分预估回收风险,谨慎参拍;
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文件中记载的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标的应收账款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标的应收账款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与标的应收账款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标的应收账款现存文件对于标的应收账款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标的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7.标的应收账款现存文件可能与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就标的应收账款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9.涉诉标的应收账款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10.标的应收账款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1. 标的应收账款在变卖过程中可能存在抵销等情形;
12.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标的应收账款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二)本资产包整体变卖、按现状交付。
(三)竞买人在变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有关标的应收账款的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不对应收款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因该标的物变卖产生的任何费用,如有相关税、费用产生,包括出卖人的应承担部分,由买受人承担。
(六)破产企业或管理人不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本次变卖保留价为含税价。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本次变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交易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由买受人承担)。有意者请在变卖前至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变卖人不予负责,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此外变卖过程可能产生的软件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变卖人无涉。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1月1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万律师#;拍卖咨询:无忧拍卖#。本次拍卖不安排看样。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1.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无(如有优先购买权人,《 (略) (略) 网络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公示如下信息: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2.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及时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价全款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拍卖价全款,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拍卖价全款。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价全款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拍卖价全款以及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拍卖价全款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拍卖价全款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拍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拍卖价,高出部分的拍卖余款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时起10个工作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胶带橡胶(淮安)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30;开户行: (略) 淮 (略) 支行),备注“ 应收账款的拍卖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管理人所有。
七、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上海胶带橡胶(淮安)有限公司管理人 处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价成交后,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出让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竞价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八、风险提示
(一)标物特殊情况说明:该50笔应收账款账龄长短不一,短则1年以内,长则3年以上(具体请参考《应收账款明细表》、《其他应收账款明细表》), (略) 资料中并无欠款人的身份信息或企业工商信息,经管理人实地调查也无法联系或查找,目前针对该五笔应收账款,管理人仅有会计报表为依据凭证。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 (略) 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 (略)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八)违约责任: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拍卖尾款、服务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视为买受人单方面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且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若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 (略) 上公开竞价《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万律师)
拍卖咨询:#(无忧拍卖)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网址:http://**。
上海胶带橡胶(淮安)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