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FX-G-2016-50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时间:2024-11-30
信息发布人:
费县FX-G-2016-50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费审批用地让告字〔2024〕16号
经费县人民政府批准,费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规划 用途 | 出让年限 | 地块条件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其他使用条件 |
2016-501-1号 (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 | 位于费城街道员外村、永和村, (略) ,南至员外村土地,西至员外村土地,北至永和村土地。 | (略)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容积率不小于0.9,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其它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 1628.04 | 1628.04 | 5 | 该宗地按照“标准地”模式出让,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略)元,亩均税收不低于(略)元,项目年综合能耗238.49吨标准煤(当量值),578.56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费量189.(略)千瓦时。 |
注:该地块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二、申请人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 (略) (略) 场诚信体系黑名单的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30日后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申请人拟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及报价时间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交易系统确认后,方为具有报价资格的竞买人。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挂牌期内进行报价,否则无法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上交易(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申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上午9时至2024年12月30日上午9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多个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将转入询问期,询问有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询问期结束后 (略) 上限时竞价(如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 (略) 上限时竞价的, (略) 公共 (略) 发布公告,择期进行),确定竞得人。
六、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 (略) 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 (略) (略) 上传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线签订《成交确认书》:
1.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信息库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5.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详细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申 (略) 页提 (略) 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 (略) 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 (略) (略) 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二)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略) 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土地竞得人不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交虚假资料的,资格审核通过后逾期或拒绝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超过成交价或者未成交标的起始价的20%),按照规定上缴国库;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让人可适时对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三)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 (略) 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 (略) 络环境。(《操作手册》 (略) 公共 (略) “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九、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0539-(略)
CA证书办理电话:0539-(略)
网址:http://**_apply.html
费县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东段101号
(略) 地址:费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9-(略)
联 系 人:续元振 邱纪娟
费
费费县行政 (略)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