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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bh*)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宛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 (略) (略) (略) 的委托,现对宛城区
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1 标段; (002)宛城区学校
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2 标段; (003)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
商资格遴选项目—3 标段; (004)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4 标
段; (005)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5 标段; (006)宛城区学校
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6 标段; (007)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
商资格遴选项目—7 标段; (008)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8 标
段; (009)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9 标段; (010)宛城区学校
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10 标段; (011)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
应商资格遴选项目—11 标段; (012)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
12 标段; (013)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13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1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
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
晰;
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2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
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
晰;
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3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
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
晰;
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4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
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5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5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
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
晰;
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6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6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
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
晰;
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7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7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
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8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8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
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
晰;
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9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9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
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
晰;
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10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10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
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
晰;
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11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11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
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
晰;
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12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12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
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
晰;
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13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13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
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
晰;
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略) (略) 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 3 楼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 3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 3 楼会议室
七、其他
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 (略) (略) (略) 的委托,现对宛城区学校食材配
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bh*
2、项目名称:宛城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4.1、采购内容:宛城区学校采购所需蔬菜类,肉蛋禽类,水果类,标品类(干调、米、面、
粮油、冻品),餐厨副食类,豆制品、面食类的供货、运输及相关伴随服务等(详见招标文
件采购需求)。
4.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3、项目地点: (略) 宛城区( (略) (略) 指定地点以及官庄工区官庄
镇第一初级中学、官庄镇第二初级中学、官庄镇第三初级中学、官庄镇第四初级中学四所初
中, (略) (略) 指定地点, (略) 油田第一中学、 (略) 油田第七中学)。
4.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十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蔬菜类,入围 5 家
第二标段:肉类,入围 5 家
第三标段:水果类,入围 5 家
第四标段:干调,入围 5 家
第五标段:米,入围 3 家
第六标段:面,入围 3 家
第七标段:粮油,入围 3 家
第八标段:冻品,入围 5 家
第九标段:餐厨副食类,入围 5 家
第十标段:豆制品,入围 5 家
第十一标段:面食类,入围 5 家
第十二标段:蛋禽类,入围 5 家
第十三标段:奶制品、面包,入围 1 家
4.5、质量要求:所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相关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质量等级要求,并满
足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限:一年,自首次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
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
晰;
2.4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复印经加盖公章附至投标文件内,现场进行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小组
不予评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至 2024 年 9 月 9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法
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 3 楼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 3 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 3 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发布。
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宛城区新华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向阳荷花广场 3C 号楼 4 层 412
室
联系人:郭征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的向阳荷花广场
联系人: 陈嘉伟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伟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宛城区新华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向阳荷花广场 3C 号楼 4
层 412 室
联 系 人:郭征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的向阳荷花广场
联 系 人: 陈嘉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