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胃肠镜主机采购项目
拟采购货物的说明:采购一套胃肠镜主机 (略) 开展业务所需。
拟采购的货物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略) 于2018年购进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系统,此系统包含CV-290胃肠镜主机、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等主要部件。此套胃肠镜系统已正常使用6年以上,我院为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系统还另采购了同品牌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 (略) 已有三根电子胃镜、两根电子结肠镜。电子胃肠镜系统在临床的工作中作用明显,经过多年发展现已开展多项内镜下治疗术式,随着使用年限增加,诊疗数量也在不断提升,还有很多术式已具备开展能力,因为没有胃肠镜主机而无法开展,无法为广大患者服务。并且考虑到电子胃肠镜做检查及消毒时间限制,原有胃肠镜主机已不能满足现在诊疗需求。由于该设备属于专业医用检查设备,对设备精度要求高。现有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为奥林巴斯品牌,只能兼容奥林巴斯品牌胃肠镜主机,非奥林巴斯原厂设备不能保证配件的适配性及安全性,对临床诊疗工作有不可控的安全隐患。 (略) 现有的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能正常使用,本着节约成本的理念,现急须采购一套新的胃肠镜主机以保证业务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西省 (略)
地址:江 (略) (略) 接渡镇何家 (略) 旁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单一来源采购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联 系 人: (略) (略)
联系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331号
联系电话:谢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江西省银兴 (略)
联系地址:信丰县嘉定镇桃江国际俱乐部 (略)
联系电话:曾女士(或于女士)、*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