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任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略) 迁建项目变更的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我 (略) 任 (略) 提 (略) 迁建项目总平面变更的申请,该项目我部门已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公示于下:
我局拟 (略) 迁建项目变更的总平面规划,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特此告知。您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2024年6月30日前),向本机关陈述您对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您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319-*
特此告知。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