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河曲县 (略) 向我局提交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的有关材料。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事宜,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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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