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岗位:工程造价专职评审技术人员
(二)人数:1人
(三)职责:主要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竣工结算评 (略) 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是对建设单位送审的项目资料进行收集、审核,并移交评审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评审。
二是对评审中介机构提交的成果文件进行经济、技术复核。
三是收集、督促、上报竣工结(决)算项目前期资料。
四是组织评审中介机构对评审项目现场踏勘、取证等。
五是对审核后的项目进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建立项目档案库。六是协助财政完成投资评审其他相关事宜。
二、相关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略) 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敬业爱岗精神和良好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且符合岗位要求。
2.具有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或自考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须持有二级造价师及以上的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概(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
3.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行业规范,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广联达等计量计价软件;不得在外从事兼职工作,有固定工作的须辞去原单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 (略) 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 (略) 分的。
5.个人有执业和信用等不良记录的。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证明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等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札 (略) 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签订《试用协议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札 (略) 相关管理制度。
(三)休假:按照札 (略) 正式干部职工标准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公告时间
本公告有效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
五、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地址:札 (略)
报名截止:1月9日(18:30)之前
报名联系人:孙亚军 *
邮 箱:*@*q.com
单位地址:西 (略) (略) 札 (略) (札达县广场对面)
札 (略)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