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友谊关-友谊国际口岸货运专用通道扩建工程(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8001 | ||||||||
招标人 | (略) 交通运输局 | ||||||||||
建设单位 | (略) 交通运输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通 (略)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友谊关-友谊国际口岸货运专用通道扩建工程总体向东侧拓宽,由 24.5m拓宽约至40m,改造为双向 6车道,均为人工检查通道,设置巡检人行天桥一座;对现有货场进行改造。一期道路扩建长度约 131.5m,建设面积共约 578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人行天桥、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其它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 9月6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 (略)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11元 | ||||||||||
工期 | 2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朱源(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002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国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身份证号:*********517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横五路道路工程,合同金额:5474.26万元; 2.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纵三路道路工程,合同金额:7955.55万元; 3. (略) 云约江大道维修工程,合同金额:3285.19万元; 4. (略) 政道路白改黑项目,合同金额:1338.35万元;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87元 | ||||||||||
工期 | 2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罗文聪(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363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甘金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身份证号:*********322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兴业县玉贵路木鞋墟至新桂松脂厂段道路改造工程,合同金额:7165.67万元; 2. (略) 邕宁区龙岗商务区支路14号路,合同金额:2593.03万元; 3.荣顾·书香门第北侧道路(二期工程),合同金额:2093.65万元; 4. (略) 苍海核心区天水南路工程(一期),合同金额:1677.37万元;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55元 | ||||||||||
工期 | 2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雪龙(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007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家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身份证号:*********035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略) 滨海新城辣椒槌片区14号地块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378套天地楼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合同金额:2030.0万元 2.蓉茉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压力管工程,合同金额:4579.76万元 3. (略) 五象新区良庆河、楞塘冲综合整治二期生态景观提升工程(一湖),合同金额:3456.79万元 4. (略) 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一期工程玉洞大道立交工程(景观亮化工程、声屏障工程)工程,合同金额:2196.31万元。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