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退锡废液循环再生回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及审批前公示
2024年9月26日,我委受理了 (略) 退锡废液循环再生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 (略) 公示,经审议,我委拟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受理公示及审批前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委反映。
公示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媒体):梅江区 (略) 站
联系地址: (略) 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楼二楼,邮编:#
联系电话:0753-# 邮箱:*@*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退锡废液循环再生回用项目 | (略) | (略) 梅江区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BD8区 | 广东 (略) | (略) 退锡废液循环再生回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位于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BD8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6′35.40″,E116°9′54.65″),依托现有的厂房及环保处理设施,在一期环保场地增加退锡废液循环再生回用设备和配套设施,车间占地面积50m2,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处理退锡废液558t。本项目只针对 (略) 产生的退锡废液进行循环再生回用项目进行利用,不改变原有项目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以及设备。由于迁建项目已配套退锡废液回收工序,待《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建成后,博敏公司将按迁建规划进度,本项目( (略) 退锡废液循环再生回用项目)与现有厂区同步停产。项目不新增员工,实行2班制,每班11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 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搅拌、再生液调配等过程产生硝酸雾。有组织排放硝酸雾依托现有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40),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硝酸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压泥废水,压泥废水收集后泵回退锡废液收集桶进行重新回收,上清液重新调配成再生液返回生产线利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隔膜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运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减振安装等措施进行降噪。东、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锡泥、废包装桶、退锡废液。退锡废液回收车间的压滤机压滤产生的锡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硝酸、草酸等化学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收集后由供应商定期回收;退锡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收集、贮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