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25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略) 令﹝2014﹞第650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以下企业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进行了审查,并准予备案,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731-* 传真:0731-*
通讯地址: (略) (略) 208号 邮政编码:*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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