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 章 总则
1-0-1.为了保护 (略) (略) ,维护并延续 (略) (略) 的风貌特点, (略) 市的传统文化,统 (略) 市建设,为保护和整治提供技术法规依据和措施,特此制定 (略) (略) 保护规划。
1-0-2.本规划以国家、省、 (略) 门编制的有关规范、条例为基本依据,其中主要包括:
《中华 (略) 市规划法》)( * 年 *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年 * 月通过, * 年6月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 年5月)
《 (略) 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 年)
《 (略) 省 (略) 保护条例》( * 年7月)
《 (略) 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 年2月)
《 (略) 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 年3月)
《 (略) 市总体规划》( * 年)
1-0-3.本规划是在对 (略) 市 (略) 各类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的实地踏勘,全面了解 (略) 市政府和人民对 (略) 市 (略) 保护与建设的设想与意愿, (略) 市的历史变迁,综合分析其历史特色,深入挖掘 (略) (略) 文化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1-0-4.本次规划范围: (略) 区北起瓯江,南至小南门河, (略) 东路,西至 * 山外河的区域以及江心屿地段,总面积为4.5平方公里。规划研究 (略) 市总体规划市区范围, (略) 区、 (略) 区和 (略) 区,面积为 * .8平方公里。
1-0-5规划期限与规划目标
近期:至 * 年,规划目标: (略) —— (略) (略) 保护, (略) 绿化带如规划与实施;对十条视廊中除谯楼——江心 (略) 外的 (略) 保护控制,与上述保护有冲突的建筑予以拆除或降层;完成 * 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与实施; (略) 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完成江心屿历史文化保护区、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松 (略) * 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的 (略) 市山 (略) 实施;对文物古迹、文物点和历史建筑予以重点保护,尤其对濒临破坏的 (略) 抢救性保护; (略) 用地和大型事业单位用地,增 (略) ,对有悖保护的建设和开发予以控制、调整和制止。
远期:至 * 世纪中叶, (略) 功能改善、用地结构调整和人口分布,疏散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对谯楼——江心 (略) 保护控制,与上述保护有冲突的建筑予以拆除或降层; (略) 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实施;保护与整治历史建筑及其环境,改善传统民居群的居住条件,激活传统商业氛围,从城市整体上落实保护措施, (略) 空间形态和视廊,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永久性的保护、维护及整治的具体规定,使其长期保持活力,并使保护工作长久持续下去。
1-0-5.本规划的解释权归 (略) 市人民政 (略) (略) 。
1-0-6.本规划经批准后, (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略) 市 (略) 局部调整,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重大事项调整,必须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 * 章历史文化价值概述
2-0-1 (略) 是 (略) 省 (略) 。保护规划突出保护 (略) (略) 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 (略) 市的风貌特点, (略) 的特色。
2-0-2 “ (略) ”── (略) “ (略) 之水”、“连 * 斗之山”、“凿 * 十 * 井” (略) 选址和建 (略) , (略) 历 * 千 * 百年未变,倚江、负山、通水,风貌独具特色。有“楼台俯舟楫,水巷小桥多”的风貌,城内街区方正, (略) “两纵 * 横”,水系发达,“ * 坊 * 渠,舟楫必达”。
2-0-3 “沿海重镇”── (略) (略) 政中心、沿海重要交通贸易 (略) 以及 (略) 市。“控带山海,利兼水 * ,实东南之傲壤, * 郡之巨会”。
2-0-4 “文化名郡”── (略) 人文鼎盛,民俗渊源,号称“东南邹鲁”,文化底蕴深厚。
2-0-5 “商贸之都” ── (略) 传统街区商业兴盛。重商贸,“事功利”,商品经济繁华发达, (略) 模式闻名全国。
第 * 章 保护规划原则及保护工作重点
第 * 节.保护规划原则
3-1-1. (略) 主题──保护 (略) 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略) (略) 、传统商业性街市以及居住性历史街区风貌景观,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 (略) 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相协调。
3-1-2. 保护规划的原则──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 * ”的方针,对 (略) (略) 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 (略) 理好保护与建设的关系。
3-1-3. 保护规划的基本点──充分协调保护与发展,协调保护风貌、发展经济与改善居民生活之间的关系,制定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规划。
3-1-4. 保护规划的重点内容──包括各级文物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城市整体风貌保 (略) 保护,建筑高度控制和视廊保护;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与继承。
3-1-5. 保护规划的合理定位── (略) (略) , (略) 市传统风貌,提升传统商业氛围,形成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宜人优雅环境,选择合理开发容量。
3-1-6. 保护规划指导思想── (略) (略) 的规划建设工作应当与 (略) 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 (略) 保护的规范、规定和条例; (略) 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保 (略) 传统风貌、格局和空间形态,保护近现代优秀建筑, (略) 市的传统文化; (略) 市居民现代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
第 * 节.保护规划工作重点
3-2-1.本次保护规划着重于以下几方面:
3-2-2.分析总结 (略) (略) 的历史发展和现状特点, (略) 市社会经济战略, (略) (略) 市空间上予以落实。
3-2-3. (略) (略) 、用地发展方向和道路系统, (略) (略) 和历史环境, (略) 和控制建筑高度,展现历史风貌建筑和地段,更好地突出 (略) (略) 的特色。
3-2-4.把文物古迹、传统民居、古桥名木、遗迹遗址,以及展示历史文化的各类标志物,在空间上组织起来, (略) 络体系,使人们便于感知和理解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
3-2-5.明确规划保护范围,制定有关要求、规定及指标,制止建设性破坏。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在整体环境中维持历史风貌特色。
第 * 章 整体保护规划措施
第 * 节.保护框架规划
4-1-1 保护框架制定的目的是在概括提炼 (略) (略) 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通过加 (略) 的历史文化 (略) (略) 的整体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和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整体地保护 (略) (略) 传统的物质形态和文化内涵。
4-1-2 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为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 (略) 的整体保护 * 个“层次”和 * 个“融合”:传统文化、商业特色的继承和发扬。
4-1-3 保护规划的重点为:文物古迹的保存与维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整治, (略) 与传统风貌的保持与延续,城市传统文化内涵的挖掘和发扬。
4-1-4 保护框架内容为:“环”、“线”、“片”、“点”的保护
“环”: * 环, (略) (略) ,主 (略) 山水“环”的海坛山、华盖山、积谷山、松 (略) * 山河、郭公山和江心屿及小南门河、瓯江、勤奋河、 * 山外河、花柳塘河组成。
“线”:十线, (略) 内主要的空间景观骨架,包括谯楼——江心 (略) 、谯楼——华盖山、谯楼沿公安路—— * 马街、江心 (略) ——信河街与江滨路口、江心西塔——郭公山、江心东塔——海坛山、郭公山——松 (略) * 山河、海坛山——华盖山——积谷山、 * 马街——松 (略) 、 * 马街——积谷山共十条视廊保护线。
“片”: * 片, (略) 内文物古迹较集中,并能较完整地反映 (略) 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并有 * 定规模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包括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松 (略) * 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江心屿历史文化保护区、 (略) 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 * 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共计 * 个历史文化保护区。
“点”: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和优秀历史建筑。
第 * 节 土地使用规划
4-2-1 (略) 区, (略) 区。 (略) (略) , (略) 分综合效益较低的用地性质,转变为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博物展览等与历史风貌相协调的用地。
4-2-2 整合用地性质, (略) 区用地性质以居住用地、商业和娱乐用地以及绿化用地为主,其中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松 (略) * 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以绿地、水面为主要用地性质。 * 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以文化娱乐和商业为主要用地性质。集中发展 * 马街、 (略) 北路、府前街等几条主要商业街 (略) 。
4-2-3 (略) (略) , (略) (略) 如 * 山河相邻 (略) (略) (略) 政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 (略) 区的保护与整治,改造工业用地,合理开发旅游。
4-2-4 规划结合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完善和新增绿化公 (略) , (略) 绿化带,以松 (略) * 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为核心建设大型绿 (略) ,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墨池连片建设墨池公园, (略) 和沿小南门河增辟带状绿地。
4-2-5 (略) 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全方位改善自然、生态环境。
4-2-6利用原有居 (略) 分弃置地,规划新增公共绿地及休憩、 (略) 用地,全方位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及居民、游客的生活、游览环境。
4-2-7增设停车用地和道路交通等配套设施用地。
第 * 节 (略) 会生活规划
4-3-1在对 (略) (略) 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的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居民意愿调查, (略) 居民的人口构成、生活方式的变化发展做出合理的预测,并通过物质设施的建设去适应未来发展的需求。
4-3-2根据 (略) 的定位,规划适当控制人口规模,降低人口密度。 (略) 按每平方公里2万人的标准,现有人口 * .9万,规划至 * 年,人口降至 * 万人;至 * 世纪中叶,人口降至8.4万人。
4-3-3居住人口及居住方式的调整:减少居住户数,迁走 * 定的住户,以保证居民的居住面积,拆除自建的小屋或构筑物,恢复住宅的原有结构。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按 * 平方米计算。
4-3- (略) 环境内的住区更新,主要的矛盾在于解决居民对公共环境的要求。规划对 (略) 功能混沌空间精心梳理, (略) (略) 交往空间,形成主要道路→巷道→ (略) (公共交往空间)→ (略) 落的结构。
4-3-5对居住建筑单体改造应充分尊重传统文化,贯彻生态的观念,弘 (略) 国传统建筑同自然和谐共生的哲学观。
4-3-6对居 (略) (略) 改造,以适应核心家庭增多的趋势,并从传统居住模式中吸取丰富的养料。
4-3-7根据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分布,增加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方便日常生活,增加历史街区居住环境的吸引力。
第 * 节 空间结构规划
4-4-1 在对 (略) (略) 历 (略) (略) (略) 研究的基础上, (略) 市空间要素提炼概括, (略) 市空间现存体系,保 (略) “江、屿、山、城”的 (略) , (略) 市空间成为 * 个 (略) 特色与清晰历史脉络的结构系统。
4-4-2 城市 (略) 市开放空间系统、可指认地域空间、特色街道空间、城市空间 (略) 分组成。城市空间结构以“江、屿、山、城”的城市开放空间系统为背景, (略) 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地域空间为内容,以具备 * 定特色的道路空间为骨架, (略) 市空间起重要 (略) 市标志物为节点,保护集中体现 (略) (略) 保护带。
4-4-3 保护、整治 * 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使之成为集中反映民俗民风的传统街区,成为居住、购物、观赏、旅游、休憩地域。
4-4-4 保 (略) 内 * 纵 * 横主干道和鱼骨状次干 (略) ,保护并整理 * 马街、 (略) 街、公安路、 (略) 北路等特色商业街道空间和庆年坊、朔门街等传统居住街巷空间。强化江滨路等自然景观道路空间。
4-4-5 保护小南门河、 (略) 水系,并适当恢复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历史性河道,形成和谐 (略) 市的独特景观空间。
4-4-6以传统的居住形态为范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各民居类型中某些有特色的建筑,如厉宅、谷宅等, (略) 结构,改善居住环境,恢复其传统 (略) 。
第 * 节 道路交通规划
4-5- (略) 区内富有特色的街巷如 (略) 路、 * 马街等,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
4-5- (略) 区内需要拓宽的非历史性道路,其拓宽程度不得影响街区历史的空间特征。
4-5-3过境交通 (略) ,交通组织应以疏解为主。
4-5-4 (略) 结构,加强江滨路、人民路、望江路、 (略) 能力, (略) 内东西向的交通。
4-5-5 鼓励公共交通。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道路、街巷保持原有的尺度、 (略) 。采用多种方式 (略) 和车辆停放问题,根据 (略) 区。 * 马街开辟 (略) 街, (略) 道路 (略) 街、晏 (略) 交通管制, (略) (略) 限制,并在街区外利用空地布置停车设施。
4-5-6 历史文化保护区内街道、路巷宜采用历史上的原有路名。
4-5-7 * 般不得设 (略) 、 (略) (略) 。停车优先考虑地下停车方式。条件许可时可采取路边停放。
4-5-8 (略) 的道路的密度和宽度, (略) 交通量。
第 * 节 绿化系统与生态环境规划
4-6-1综合利用多种绿化手段,结合原有的历史景观资源特征,突出原 (略) 绿化特色。
4-6- (略) 绿化:用绿化手 (略) (略) , (略) 山水绿化带。
4-6-3 (略) 绿化:强化江滨路的绿化种植和绿化配置,结合海坛山和郭公山的山体绿化,提高江滨路景观道路的品质。
4-6-4 城墙绿化:结合海坛山、 (略) 墙遗 (略) 分修复,强化 (略) 墙墙基的绿化系统。以灌木和少量乔木的形式, (略) 墙的小品设置, (略) 墙的庄重古朴的历史氛围。
4-6-5 庭院绿化:强化近 (略) 绿化,种植单株观赏植物形成视线吸引点,提高居民的生态意识,提倡居民 (略) 进行自赏绿化布置。 (略) 的老屋旧宅增添绿色的生机。
4-6-6 广场绿化: (略) 内主要是结合文物点保护范围的划定设置点式绿化体系。 (略) (略) (略) 绿化。
4-6-7 滨水绿化: (略) 水系的保护和疏通,强化滨水绿化, (略) 景观。
4-6-8 道路绿化:强化交通性和景观性主要道路,如人民路、江滨路的沿路绿化。改善道路景观和环境品质。
4-6-9 (略) 区内各类设施的配置,应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视绿化空间的组织,尽量减少对空气、水体、土壤的污染,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
4-6- * 对市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应由 (略) (略) (略) 门,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
第 * 节 消防规划
4-7-1 (略) 内加强消防设施的配备,杜绝火灾隐患,对于 * 般地区和新建建筑,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的要求,留出足够的通道和间距。
4-7-2 历史文化保护区应制定特殊的消防规范,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4-7-3 可拆除 * 些历史风貌差的建筑,留出空地和间隔作为消防通道。对于历史建筑集中的区域,以及街巷尺寸窄小,传统风貌浓郁的空间,应采用提高消防设施的配置数量和等级,多设置取水口,改良装备等方法,提高火灾补救能力。
4-7-4 配备专用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尤其是重点保护区的尺寸较小、行进灵活的消防车辆,并配置人工携带式消防配备。
4-7-5改善基础设施,集中供应管道煤气,埋设电缆,减少火灾发生率。
4-7-6 各文物 (略) 安全检查,配置相应有效的消防设施。
4-7-7 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历史文化保护 (略) 消防演习,提高群众对于消防的重视。
第 * 章 保护等级与保护范围划定
第 * 节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保护
5-1-1文物古迹既要注意已经定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又要注意尚未定级而确有价值的文物点的保护,经论证无法保存原物的可采取建立标志或资料存档 (略) 理。
5-1- (略) 区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 (略) ,文物保 (略) ,为了对这些文物 (略) 切实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各个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划定保护范围,划分不同等级的建设控制地带,执行不同等级的保护规定, (略) 环境风貌符合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
5-1-3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主要考虑视线分析、噪声环境分析、文物安全保护要求和高耸建筑物的观赏要求等分析综合制定。
5-1-4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并根据实际需要划出建设控制地带,做出相应的管理规定。
5-1-5保护范围:所有的建筑本身与环境均要按文物保护 (略) 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 (略) 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故”,并严格按 (略) 。该保护范围内现有影响文物原有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
5-1-6建设控制地带:应控制为防火绿化带或风貌协调建筑,建筑物控高 * 层,高度控制为7米。该区内凡保留的传统民居建筑应加强维修,有冲突的建筑应逐步拆除,新建建筑色彩应采取 (略) 传统建筑特有的色彩、装饰和建筑形式,门、窗、墙体、屋 (略) 必须体现 (略) 传统风貌。
5-1-7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参照文物 (略) 。包括不能随意改变现状, (略) 日常维护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它任何有损环境、观瞻的项目。在必须的情况下,对其外貌、内部结构体系、 (略) 、内部装修、 (略) 分的整修应严格依据原址原样修复,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其它有关法令、 (略) 要 (略) 。
5-1-8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应采取保存、维护和修复的方式。
5-1-9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原则上原址原环境保护,确因建筑需要移建的,应得 (略) 门许可并严格按审批手续,经过仔细论证。
第 * 节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
5-2-1历史文化保护区相对文物古迹而言,其群体的效果对于体现 (略) 的价值更为重要。
5-2-2 在 * 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 (略) 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中, (略) 的保护、街巷的整理和复原十分重要。建筑保护都必须结合居民生活的改善、商业活动 (略) ,才能保证街区始终保持因人的活动存在,而充满持久的内在活力。
5-2-3历史文化保护区是 (略) (略) 特色风貌集中体现的区域,分别为: * 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江心屿历史文化保护区、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 (略) 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松 (略) * 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
5-2-4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涵盖文物古迹或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历史风貌较为完整的地区。
5-2-5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分为 * 个层次:重点保护区和传统风貌协调区。
5-2-6重点保护区——由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传统建筑物以及连接这些传统建筑物的主要街道、 (略) 及范围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山体、水体 (略) 共同组成的区域。 (略) 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 * 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建筑,控高为 * 层,高度不超过 * 米,江心屿历史文化保护区 、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松 (略) * 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建筑控高为 * 层,高度不超过7米。建筑色彩应与 (略) 传统建筑的色彩协调,性质为居住或商业等公共建筑,铺地与街道小品(如标牌、路灯等)应体现传统的风貌特色。
5-2-7传统风貌协调区——是为了协调重点保护区的风貌,体现历史文化环境和传 (略) 必须控制、协调的范围。在此区域内应控制建筑的高度、体量和色彩。 (略) 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 * 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传统风貌协调区建筑控高为 * 层,高度不超过 * 米。江心屿历史文化保护区、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松 (略) * 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传统风貌协调区建筑控高为 * 层,高度不超过 * 米。建筑内容应根据保护要求确定,对建筑色彩的主色调予以控制,功能以居住和商业娱乐等公共建筑为主,以取得良好的空间过渡景观。
5-2-8历史文化保护区中的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方式为保存、维护,历史文化保护区中的非历史环境要素的整治方式为整修、改造。
5-2-9历史文化保护区应编制详 (略) 科学论证。在保护区范围内的 * 切建筑活动 (略) (略) (略) (略) 门共同审 (略) 。
第 * 节 (略) 的整体保护
5-3-1除了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之外,本 (略) 市 (略) 保护这 * 重要内容。必须采取整体性和综合性的措施,对城市 (略) (略) 保护与控制: * (略) 市传统空间特 (略) 保护,另 * (略) 市风貌特色的新建因素实施控制与引导,从而达到保护与发展的整体协调。
5-3-2 (略) 是城市物质空间构成的宏观体现,是城市 (略) 市风貌特色在宏观整体上的反映。保护 (略) (略) , (略) 山水绿化带 (略) 市结构的关系,强化道路和河道的走向、城市的主要建筑群 (略) 空间。
5-3-3 (略) 市 (略) (略) 整体保护重点为由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松 (略) * 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江心屿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小南门河、瓯江、 (略) 带、勤奋河、 * 山外河、花柳塘河 (略) 市、山 (略) ,充分体现 (略) 市 (略) (略) 的风貌特点,强调“ * 环、十线、 * 片”的保护。
5-3-4城市整体保护重点保护自然山体、水体, (略) 市水系和连接山体、水体的历史文化保护区, (略) 墙遗迹等历史要素。 (略) 市与山水结构关系和空间特征,以及历史文化保 (略) (略) 的有机关系。
5-3- (略) 绿化环开辟水上和 * 上通道,作为旅游观光线路和历史内涵展示线路,安排历史文化和民俗民风展示内容,开辟多主题旅游观光和休闲活动,利用历史建筑或新建展示传统文化和历史的建筑,开 (略) 、 (略) 、传 (略) (略) 以及名人故居等串联成线, (略) 山水绿化环的内涵
5-3- (略) 保护 (略) 城市设计或编制保护性详细规划,对现有的建设项目提出建议,对新建项目提出规划控制指标和建设意见,并广泛征求意见,进行科学论证。
5-3-7严格保护山体、水体、各文物古迹、历史遗迹, (略) 市主要空间认知点及视廊空间。在此范围内新建建筑必须严格遵循保护要求,由城 (略) 门会 (略) (略) 视廊分析和空间景观分析,论证审 (略) 。
第 * 节 传统文化的保护
5-4-1传统商业的保护:保护整治 * 马街、 (略) 北路等传统商业街区。
5-4-2传统民俗民风保护:岁 (略) 青、端午竞舟、庙台戏、祁神、闹元宵、拦街福等。
5-4-3传统戏曲和传统手工业保护:南戏、陶瓷业、瓯塑业、油伞业、草席业、竹筘业、瓯绣业、挑花业、黄杨木雕等。
第 * 章 建筑高度控制和视廊保护
第 * 节 建筑高度控制
6-1-1 高度控制规划是在充分研 (略) 传统特色和现状的基础上, (略) 保护、利用和开发的综合要求,针对文物的保护、景点之间的呼应与统 * 、 (略) 空间轮廓、特色风貌街区的 (略) 外部空间环境的保护等,在分别制定上述各单项高度控制的基础上,结合现状建筑情况和用地规划,对以上各单项 (略) 叠加,最终确定各个地块的建筑限高。
6-1-2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保护范围内严格控制原有高度,建设控制地带视其保护性质和内容(文物保护、风貌保护)以及周围具体现实情况,分别确定高度控制。
6-1-3 * 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 (略) 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建筑高度控制为3层,建筑高度不超过 * 米,传统风貌协调区内建筑高度控制为4层,建筑高度不超过 * 米。
6-1-4 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松 (略) * 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江心屿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建筑控制为2层,建筑高度不超过7米,传统风貌协调区内建筑控制为6层,建筑高度不超过 * 米。
6-1-5 (略) 区内总体控高 * 十层,建筑高度不超过 * 米。
6-1-6 为保 (略) 空间景观风貌, (略) “山、屿、城、江”的空间层次, (略) 区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为:严格控制 * 马街、公安路、 (略) 街、晏公殿巷、 (略) 北路等特色街巷两侧建筑的高度为3层,总高度为 * 米。同时保证街巷两侧错落有致。
6-1-7 (略) 区临瓯江的空间轮廓线,控制江心 (略) ——山体—— (略) 区之间的建筑高度,建筑高度由实验 (略) 控制。
6-1-8 (略) 开发建设的经济效益,在不违背上述原则的前提下, (略) (略) 分地块内,建筑高度适当提高,但是必须做高度控制分析图,以保护 (略) (略) 的 (略) 。
6-1-9 现有建筑不符合上述保护原则的, (略) 降层或拆除,新 (略) (略) (略) (略) 高度控制的论证审批。
第 * 节 视廊保护
6-2-1 视线通廊内的建筑应以景观点可视范围的视线分析为依据,规定高度控制要求。视线通廊包括观景点与景观对象相互之间的通视空间及景观对象周围的环境。
6-2-2 为保证空间视廊的畅通,建立文物景观点和自然景观点之间以及自然景观点和自然景观点之间的呼应关系, (略) 与其自然环境互相协调并统 * 为 * 体,确定如下十条视廊起讫点:谯楼——江心 (略) 、谯楼——华盖山、谯楼沿公安路—— * 马街、江心 (略) ——信河街与江滨路口、江心西塔——郭公山、江心东塔——海坛山、郭公山——松 (略) * 山河、海坛山——华盖山——积谷山、 * 马街——松 (略) 、 * 马街——积谷山。视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由视线 (略) 控制。
6-2-3 江心屿西塔——郭公山、江心屿东塔——海坛山视廊要求:自江心、郭公山和海坛山山顶至江心屿 (略) 之间,视线无遮挡,自山体顶可看到江心 (略) 全貌,自江边可观赏到郭公山和海坛山山体。
6-2-4江心寺——信河街口、谯楼——江心 (略) 视廊要求:自信河街和百里路口至江心 (略) 间扇形面内,视线无遮挡;自谯楼平台至江心 (略) 间扇形面内视线无遮挡。
6-2-5郭公山——松 (略) * 山河,海坛山——华盖山——积谷山视廊要求:山体连线内不允许建造高耸建筑物,观赏性构成空间景观的构筑物可以在经过视廊分析论证后建造。
6-2-6谯楼——华盖山视廊要求:自谯楼平台至华盖山山体间扇形面内视线无遮挡。
6-2-7 * 马街——松 (略) 、 * 马街——积谷山视廊要求:自 (略) 北路、 * 马街口至积谷山、松 (略) 山体间扇形面内视线无遮挡。
6-2-8 谯楼沿公安路—— * 马街视廊要求:沿公安街两侧各 * M为传统建筑,新建建筑为不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超过 * M。轴线范围内视线无遮挡,可建成绿廊。
6-2-9 有碍视廊景观的高层建筑,应按照规划,分期逐步予以降层或拆除。
第 * 章 修整、利用和展示的规划
第 * 节修整、利用和展示的运作模式
7-1-1 保护规划的原则之 * 是合理利用,永续利用。
7-1-2 修整、利用和展示规划的运作模式有政府运作、私人或企业的商业性运作和政府指导及监控下的商业性运作 * 种。政府应注重公共利益的保障和各方利益的平衡,对商 (略) 控制和引导。
7-1-3 非盈 (略) 会力量的加入。
第 * 节 修整、利用和展示规划的定位
7-2-1 (略) (略) 应以保护为契机,寻求与保护相协调的发展优势。
7-2-2繁荣的经济:具有巨大的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发展商贸业,提升传统商业层次, (略) 的生命力和吸引力。
7-2-3优良的区位:交通便利,地价高昂,开发活跃──发展保护性的开发产业,进行土地置换和再开发, (略) 的品位和设施。
7-2-4丰富的内涵:历史文化资源深厚,古迹名胜众多──发展旅游业和休闲度假产业。
7-2-5 独特的民俗:奉古通今,内聚力强──发展文化产业和民俗产业。
第 * 节 修整、利用和展示的方式
7-3-1保护规划本着保护 (略) ,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略) 环境提出以下方式:
保护──指对保护项目及其环境的鉴定、保存、维护、修缮, (略) 必要和科学的修复和复原。
保存──是对文物古迹保留历史原状的 * 种严格的保护方式。
维护──指依照可以信赖的历史资料对文物古迹及其 (略) 修缮、加固等。
维修──对历史建筑和历史 (略) 不改变其外观特征的建设活动。
整修──对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和 (略) 的改建活动。
整治──是为了体现 (略) 和历史文化保护区 (略) 进行的各项治理活动。
拆除──对位于需整治地段的 * 些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采取拆除的措施,规划作为开放空间使用, (略) 新建筑的建设。
第 * 章 历史文化保护区详细规划意向方案
第 * 节 详细规划意向方案目标
8-1-1详细规划范围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 (略) 划定的区域,以便为具体的详细规划提供指导
8-1-2详细规划充分尊重地方文化和历史遗产,保护和发扬传统文化的精髓,弘扬地方文化,并以此为基础, (略) 地方文化产业。
8-1-3详细规划将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同地方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紧密结合,保护开发传统空间,创造文化情境,恢复传统商业的活力,促进良性循环。
8-1-4详细规划旨在大力提高空间质量,增加公共空间和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同时提高空间品位,吸引旅游观光。
第 * 节 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内容
8-2-1 (略) 的完整保护: (略) 完整保护,保护规划划定重点保护区,并根据展示、利用措施,对每个建筑提出分别的保护或整治要求。
8-2-2传统街巷沿街的整治方案:根据重点保护区街巷沿街立面的现状,对每幢建筑立面提出保护或整治要求。
8-2-3完善街区功能,配备必要生活设施和空间绿地。
8-2-4重要节点设计:对重要的 (略) 详细设计。
8-2-5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考虑市政消防和防震、防灾措施。
8-2-6江心屿历史文化保护区
范围: (略) * .9公顷,重点保护区7.9公顷,
规划目标:体现江心屿悠久的历史和优秀的文化遗产,以 (略) 的密切关系。
规划要求:完善革 (略) ,增加红十 * 军纪念内容;维护整修文天祥祠及浩然楼,搬 (略) ,整修后园。改 (略) 、陈列 (略) 文化发展史;修建谢公亭、澄鲜阁,突出谢灵运;维修东塔;建诗廊、陈列题标江心屿诗词,营造诗岛氛围;将市区典型古台门等表现传统居住文化的建筑移植到江心屿; (略) 改建中收集的古建筑物件集中到江心,建立 (略) (略) 。
8-2-7 * 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
范围:以 * 马街、公安路为主干,南起纱帽河, (略) 路,西起 (略) 巷,东至 (略) 南路,总面积 * .5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为8.8公顷。
规划目标:集购物、商贸、文化、娱乐休闲为 * 体的 (略) 区。
规划要求:规划为集购物、商贸、文化、娱乐休闲为 * 体的 (略) 区。保护文物古迹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持以公安路轴线为代表的传统街巷的空间尺 (略) 。局部恢复河道。保护谯楼东侧 (略) 城墙, (略) 上及两侧民房, (略) 墙, (略) 楼基础上,在 * 楼开辟“ (略) (略) 发展史” (略) 。
8-2-8 (略) 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
范围: (略) 路,北至江滨路,西至府前街,东至 (略) 北路以东 * 米及与墨池公园相连。总面积 * .7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3.1公顷。
规划目标: (略) 纵轴线上完整 (略) ,体现 (略) * 、 * 十年代中西合璧的典型商业建筑风貌。
规划要求: (略) 纵轴 (略) 。保护典型的商业建筑,进行立面整修。改善商业环境和设施。整治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 * 般建筑,繁荣商业,发展文化。
8-2-9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
范围:南至江滨路,北至望 (略) 路,西至水门巷, (略) 东路。总面积 * .2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4.7公顷。
规划目标:体现古代治水祭祀及寄祥之地的历史渊源,展示悠久的历史和优秀的文化遗产,以 (略) 的密切关系
规划要求:突出叶适纪念建筑,重点反映永嘉学派文化脉络,迁修叶文定公祠于山南麓,与叶适墓相呼应, (略) 塑叶适纪念碑;维修 (略) 寺,辟为“弘 (略) ”;在海神庙遗址立海神庙碑,陈列东 (略) 历史,朔门街的风火墙和字碑移植此山。
8-2- * 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
范围:南至公园路,北至江滨路,西至高盈里、日报路, (略) 东路。总面积 * .4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6.4公顷。
规划目标:体现 (略) 悠久博大的文化成就,传承历史遗迹, (略) 的 (略) 墙防护体系。
规划要求:突出东瓯王、王羲之纪念建筑,重点应以 (略) 文化成就和传承历史为主要内容。恢复东瓯王庙,开辟 (略) 文化史陈列室,维修墨池,立清乾隆 * 十年总兵黄大补书的“墨池”题额。重建王右军祠,立像。重建 (略) 门, (略) 墙。
8-2- * 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
范围:南至人民路,北至公园路,西至日报路, (略) 东路。总面积 * .0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5.5公顷。
规划目标:结合自然山水和历史文化遗存,成为 (略) 传统文化的 (略) 。
规划要求:突出谢灵运和孙 (略) ,建谢灵运纪念建筑;恢复如园,维修池上楼、春草池,建立谢氏山水诗廊,与飞霞洞、卧树楼、 (略) 遗址和摩崖题刻组成历史文化游览区。
8-2- * 松 (略) * 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
范围:南至人民路,北至江滨路,西至 * 山外河以西 * 米,东至信河街、油车巷。总面积 * .7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 * .4公顷。
规划目标: (略) 内著名景区和佛教朝拜之地,突出 (略) 宗教文化和园林艺术成就。
规划要求:重点保护 (略) 拆除, (略) 市公园。恢复永嘉大师(宿觉)有关建筑,反映其在我国佛学史上的成就。 (略) 建牌坊 * 座,上刻宋太宗敕赐“宿觉名山”匾额,山颠 (略) 原貌,塑宿觉大师像,与南麓妙果寺形成佛教文化区;开放张骢碑亭,展示明 (略) 士张骢名字碑3座, (略) (纪念王十朋、木待问);立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修仙人井(上井)、金沙井(下井)和摩崖题刻, (略) ,上置表现 (略) 历史名人的文化墙。修复籀园,对外开放,恢复 * 山湖旁项维仁果园、 (略) (略) 、曾佩云怡园,疏浚 * 山湖,突出落霞潭、放生池意境。
8-2- * 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
范围:南至江滨路,北至瓯江,西至勤奋河,东至后营巷。总面积4.8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1.5公顷。
规划目标:体现古 (略) 登临择址之山, (略) 市与瓯江的有机关系, (略) (略) 。
规划要求:拆 (略) 有民居, (略) 台(阁)、塑像。维修最胜寺,恢复山门、两廊旧貌。山前恢复富览亭。
第 * 章、保护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第 * 节 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9-1-1温 (略) 门 (略) 门负责 (略) (略) 保护工作,并把保护工作纳入 (略) 会发展计划。
9-1- (略) (略) (略) (略) 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 (略) 的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9-1-3建设、计划、土地、财政、环境保护、旅游、水利、交通、 (略) 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 (略) 的保护工作。
9-1-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破坏、损坏 (略) 的行为。
9-1-5鼓励公众参与 (略) 的保护工作。
9-1-6在 (略) (略) 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
9-1-7重点保护区和传统风貌协调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前, (略) (略) (略) (略) (略) 门的意见。建设项目的选址及设计方案须 (略) (略) 门同意后报批。
9-1-8对 (略) (略) 的保护、管理等 (略) 论证,提出意见,并协调、监督保护规划的实施。
第 * 节 保护与整治政策建议
9-2-1利用经济性政策、行政性政策与法律性政策,利用经济杠杆协调平衡工作。
9-2-2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街区、历史地段的保 (略) 为, (略) 为。
9-2-3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的目的是保护世界性的、 (略) 共有的历史文化遗产。
9-2-4保护整治的同时着重改善居住生活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9-2-5资金方面应采用多种模式,国家财政性拨款、地方财政性拨款、集体单位、社会赞助、居民筹款等资金。 (略) 会捐助,开辟多种资金来源。
9-2-6针对居住人口密集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整治,设立专门贷款,给整治房屋的户主,用于房屋的整治与维修。尽量考虑保留老住户。对私房居民,鼓励自己维修, (略) 补贴。对无力自修的居民,则考虑收购或置换房产,使人口外迁。
9-2-7设立保护资金,对保护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 (略) 奖励,对严重违反 (略) 门规定的单 (略)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