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3日我局拟对泸州穗香源年产5000吨曲药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 ||||||||
联 系 人:李蕾 | ||||||||
联系电话:0830-* | ||||||||
通讯地址: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号泸县行政审批局39号窗口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泸州穗香源年产5000吨曲药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泸县兆雅镇复兴街114号附1号 | 泸州穗 (略) | 四川 (略) | 租赁任道春、周丕连和泸县 (略) 的空置厂房,建设1条曲药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曲药5000吨的生产规模。 |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兆雅镇杨九污水处理厂处理;所有废水严禁外排。 (2)废气:研磨机设置于密闭生产车间内,小麦及母曲破碎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翻曲在密闭发酵仓内进行,并安装喷雾装置;加强车间通风,发酵仓通风窗口处设置自动喷雾,定期喷洒除臭剂,安装防蚊网及除蚊灯,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3)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地坪清扫固废收集后回用;废稻草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房、绿化带隔声效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地下水: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发酵仓、化粪池、隔油池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各类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