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南江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已经核准(安发改核字【2024】19号),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安福县水利局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安福县利水勘察设计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安福县有关乡镇
1.2招标规模: 1、水源工程:改造加固南江水陂1座;新建坊村泵站1座,装机容量450kw(150kw*3+1备用),取水流量0.5m3/s;铺设DN600PE供水管道2.2km。2、骨干渠系工程:维修加固老南江渠13km;衬砌新南江渠5.5km;衬砌支渠20km;衬砌排洪渠5.5km。渠系建筑物工程:新建分水涵7处;新建人行桥10处;维修加固溢流堰5处;维修加固泄洪闸2处。配套新建渠道防护围栏20Km、危险警示牌5处等基础设施工程。南江灌区渠道级别为5级,设计灌溉面积1.*亩,新增供水能力4.*吨/天。
1.3标段划分:二个标段,工程总造价:约*元。
1.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5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衬砌、泄洪闸拆除新建、机耕桥新建、分水涵及计量设施新建、闸门及启闭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2.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2.7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项目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 (略)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2.8根据吉府办字【2022】24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投标单位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一经查实罚款*元。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一经查实罚款*元,取消中标资格。参与投标的单位出示承诺函,格式自拟( (略) 公章)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提供不实的,将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2.9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的时间为准)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经 (略) 管办字(2018)4号文规定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 (略) 场行为(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 (略)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11日14:00止在江西省公共 (略) 站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传至江西省公共 (略) 。
6.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 (略) (略) 安福分中心。
6.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关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有在建项目的,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完成变更手续的,视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处理。
7.3 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及本单位以外的在岗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招标任意标段的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流程及时间按照干渠及渠系建筑物项目→坊村泵站及输水管道项目顺序开标、评标,投标人若在先行开标标段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得参与后续标段的中标。
7.6招标(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彩色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放入至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安福县县 (略) 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福县水利局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安福县泸水河大道水利大厦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福县利水勘察设计室 地址:安福县泸水河大道水利大厦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招标监督单位:安福县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安福县泸水河大道防汛抗旱大楼526室
联系人:周海波 联系电话:0796-*
电子邮箱:*@*Q.com
标段明细表
安福县南江中型灌区建设工程 | ||||
序号 | 标段 | 金额(元) | 建设地点 | 备注 |
1 | 干渠及渠系建筑物项目 | *.31 | 有关乡镇 | |
2 | 坊村泵站及输水管道项目 | *.40 | 有关乡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