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世纪大街北侧、 (略) 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1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80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到 招采进宝 (略) (http://**)网上查阅下载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到 招采进宝 (略) (http://**)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9日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规划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临珠江街 (略) 绿带;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配建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10%的商业建筑。 二、其中用于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得低于居住用地总面积的10%,住宅建筑不得设置厎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运河大街157号
联 系 人:姚先生、武先生
联系电话:0319-# #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河北清河农村商业银行陵城支行
开户账号:#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