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 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 (略) (略) 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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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小塘子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名称:小塘子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丘北云能投 (略) 建设地点:文山州丘北县树皮彝族乡和腻脚彝族乡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工程总占地面积346.57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94hm2,临时占地面积331.44hm2。 主要建设内容:小塘子光伏发电项目额定容量200MW,安装容量267.07MWp,容配比为1.3347,场址多 (略) 电量总计为*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应为1242hr。拟安装*块550Wp光伏组件,由*个组串78个光伏阵列组成,配置逆变器667台,箱式变压器78台,拟在光伏场区内新建一座220kV变电站。项目占地面积346.57hm2,其中工程永久占地面积3.94hm2,临时占地面积331.44hm2,工 (略) 0.42km,场内 (略) 25.00km,场 (略) 13.00km。本项目由太阳能电池方阵、逆变器、箱变、 (略) 及升压站组成。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13.*元,环保投资占比0.19%。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植被及植物:工程永久占用栎类萌生灌丛、稀树灌木草丛、园地,工程永久占用的这部分植被将会因为本工程的建设而永久消失,永久占用的植被面积比例很小,且占用的栎类萌生灌丛和暖温性稀树灌木草丛均为次生性较强的植被类型,在评价区及周边区域还有大量分布,因此工程永久占地对植被带来的影响较小。工程临时占用栎类萌生灌丛、稀树灌木草丛、园地,工程临时占地中光伏板占地为在原植被上方架设太阳能板,不会对下方植被造成破坏,因此临时占地对区域植被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过程中架起的光伏板可能会对光伏板下方区域的植被遮挡,遮挡面积较大,受太阳能光伏组件遮挡,影响喜阳的禾本科植物采光可能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根据项目设计,光伏板高度按要求布设,设高度不低于2.5m,桩基列间距不小于4m,行间距不小于6.5m。工程占地并未占用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栎类林、暖温性针叶林及旱地,因此不会对其产生直接影响。 (2)动物:施工活动对动物生境的干扰和破坏;施工人员的活动对动物造成干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对现场周边 (略) 沿线动物生境造成惊吓、驱赶等。整个项目实施对野生动物影响以间接影响为主,不会导致其在当地密度大幅下降或灭绝。项目区分布的动物绝大多数为小型、常见的啮齿类小型动物,且多数对人类干扰有一定适应。项目的实施对野生动物的直接影响相对较小,通过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保护好野生动物,总体上项目实施对当地的动物影响不大。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黑鸢、雀鹰、苍鹰、普通鵟、红隼属于猛禽类,施工噪声干扰会使他们远离施工区,评价区存在大量适合捕食的林缘或开阔林地,因此其影响较小;白腹锦鸡属于雉鸡类,主要在林下地面活动,可能会受到工程施工噪声的影响,塔基用地、 (略) 会占据其少部分栖息地,因此项目实施会对其影响;微蹼铃蟾、王锦蛇、滇蛙和昭觉林蛙属于两栖爬行类,工程区处于高海拔区域,分布范围有限,活动半径小,仅在耕地及其附近活动,项目实施对它们影响有限。 (3)水土流失:在光伏电站中太阳电池方阵占地面积大,场地平整和支架基础施工时的土地扰动面积大。一些施工临时性工程,会新增区域水土流失量,对区域造成水土流失影响。要求项目施工中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有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选择好临时弃渣堆放区,对渣场建设拦挡和覆盖等水土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周围建设截排水沟,下游设置沉砂池,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经采取水保方案提出的工程、植物、临时措施后,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在可控范围内,对区域影响不大。 2.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影响 对照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重点保护对象的6个方面:①生态系统方面。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重点保护对象”的季风常绿阔叶林、山地苔藓常绿阔叶林分布。拟建项目的占地范围内没有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分布。②植物方面。本次调查未在拟建项目评价区内发现“重点保护对象”的保护植物分布。拟建项目评价区未调查到国家及云南省重点保护植物。③兽类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没有“重点保护对象”蜂猴、倭蜂猴、红面猴、熊猴、云豹、印支虎等分布。④鸟类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没有调查到“重点保护对象”黑颈长尾雉、原鸡等分布。⑤两栖爬行类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没有调查到“重点保护对象”虎纹蛙、突纹湍蛙、棘胸蛙、锯缘摄龟、地龟、蟒、巨蜥、大壁虎、平胸龟、山瑞鳖、中国小头蛇、金环蛇、眼镜王蛇等分布。⑥鱼类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没有“重点保护对象”的叶结鱼、透明金线鲃、犀角金线鲃、无眼金线鲃、裸腹盲鲃、单纹似魧、花鲈鲤、乌原鲤、卷口鱼、鯮、细头鳅、长臀鮠等鱼类分布。 对照表明,拟建丘北县小塘子光伏发电项目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西北角区域相重叠。两者重叠区域中没有涉及“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6个重点保护对象。因此,丘北县小塘子光伏发电项目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6个主要保护对象没有影响,拟建工程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影响很小。 3.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合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设备和工具清洗废水等。①项目施工过程中在升压站区内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水泥等悬浮物,一般每台混凝土拌和设备每天冲洗1次产生废水量共约4.5m3/d,在施工区现场设置1个5m3沉淀池,升压站施工场地设置一个1个3m3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②设备清洗废水主要为施工工具、机械设备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3m3/d,主要污染物为SS。本环评要求施工生产区建设1个5m3的沉淀池,升压站施工场地设置一个1个3m3沉淀池,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③项目施工人员约为200人,项目内设置1个施工场地,施工人员不在生活区食宿,日常工作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废水量为9.6m3/d,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排入施工期建设的4座防渗旱厕,经厌氧发酵后定期清掏绿化,施工生活区设置1个12m3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周边自然植被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4.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燃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废气及装修时产生的废气。①项目的扬尘主 (略) 的修建、地基开挖、建材装卸等施工作业产生,施工形成的裸土面在大风天气及施工 (略) 上行驶也会引起扬尘,扬尘呈无组织排放,项目施工时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堆场进行遮盖,由于光伏板施工作业面呈点状和线状,不会造成大面积地表裸露,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影响不大。②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及其他燃油机械设备施工时产生的燃油废气,施工过程中总的燃油量不大,机械废气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项目区处于半山坡地形,周边无特别高的山体,有利于大气扩散,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③施工期的室内装修主要为升压站区综合楼、附属用房的装修。在装修过程中焊接会产生少量粉尘、粉刷非*烷总烃,装修时间较短,装修面积不大,污染物产生量少,装修废气随着装修的结束而消失。④表土临时堆放和施工裸露场地会产生风力扬尘,对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适时洒水抑尘,对易起尘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施工期结束后,施工扬尘影响随之消除,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也随之消除。 5.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械中噪声影响较大的设备是电锯及电钻等。通过预测分析多台设备同时运行时,距施工点30m外昼间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昼间排放限值70dB(A)的要求,100m范围内昼间可达到2类标准限值,项目夜间不进行施工。为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靠近居民点一侧布设隔声围挡,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昼间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6.固体废物环境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①废弃土石方:土石方开挖后,临时堆放在场地旁,随后覆土回填于开挖处,弃渣运至本工程规划弃渣场进行集中处置。表土堆场堆放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周围建设截排水沟,施工结束后撒草绿化,土石方开挖对环境影响小。②建筑垃圾:本项目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③生活垃圾:项目施工人员约200人,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t/d,整个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6.5t。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 (1)植被及植物:项目运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电池面板架设后,在地面产生的阴影对地面植被生长造成影响。受阴影影响区域内植被受到的日照减少,该区域内的植被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本项目电池组件阵列下方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采取补植补种修复植被。项目区光伏阵列范围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应减少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的破坏,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工程建设对光伏区域植被和农作物的影响,不会对区域外植被造成破坏影响,对地表植被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 (2)动物: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光伏列方阵支架、箱式升压站及升压站占用部分地面,将减少地面动物的活动区域,但占用面积较小,影响范围小,不会对地面上动物的日常迁徙及鸟类正常活动造成影响。项目现场维护和检修等工作均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正常活动。电站箱式变压器和升压站运行噪声可能会使对声环境敏感的动物迁移至远离光伏电站升压站,但光伏电站运行噪声影响范围主要为站界外几十米范围内的区域,影响范围较小。 2.大气环境 光伏发电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食堂油烟、巡检车辆燃油排放尾气,以及来自垃圾桶、化粪池、隔油池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等。①食堂油烟:升压站生活区配置1个员工食堂,设置1个灶台,供10人就餐。食堂使用电能,产生油烟量很少,且为间歇性排放。油烟经抽油烟机再通过油烟管道高于综合楼屋顶1.5m外排,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②汽车尾气:项目运行管理汽车排放的废气主要 (略) 和停车场,在汽车的启动、运行和停车过程中产生。由于项目内车辆排放尾气的时间短,而且国家对汽车尾气排放有严格的规定,加上停车多为自备车辆,车型偏小,因此,汽车尾气不会形成较大的集中污染源,对环境影响较小。③异味:项目运行期异味主要来自垃圾桶、化粪池、隔油池。生活垃圾中含有厨房生活垃圾,其在收集、运输过程中由于发酵、贮存、转运不及时、不到位而产生的异味。通过合理安排垃圾清运时间和频次,控制垃圾桶臭味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本项目升压站内的化粪池、隔油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在绿化带内,为地埋式,通过化粪池密闭、稀释扩散和植被吸收减轻异味对员工的影响。 3.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①生活污水:本项目定员10人,员工均在升压站内食宿,年运行365天污水产生量为0.88m3/d(321.2m3/a)。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0.5m3隔油池预处理)进入2m3的化粪池处理,然后排入2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5m3储水池,处理达标的废水全部回用升压站内及周围绿化,不外排。②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光伏电站工程占地面积较大且场区地形复杂, (略) 较远处不利于机械清洗,故本光伏电站工程的清洗方式考 (略) 及方便清洗车辆进入的区域采用机械清洗,其他区域采用人工清洗。每半年清洁一次,清洁方式为移动式节能喷水设施进行精洗,且不使用清洁液清洁,清洗废水直接排入光伏板下不会产生地表径流,全部直接用于光伏板区底层林草浇灌用,不外排。 4.声环境 光伏区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箱式变压器,经预测分析距离箱式变压器5m处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项目光伏板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项目箱式变压器设置于光伏阵区内,距离居民点距离为100m以上,故箱式变压器设备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会对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升压站噪声源主要来源于主变压器,经预测分析项目升压站噪声源经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升压站周围100m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故项目升压站设备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包括废光伏板、废逆变器和废储能电池(废磷酸铁锂储能电池);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及废铅蓄电池。 (1)一般固废:①废光伏板:项目运营期,太阳能电池板寿命为25年,太阳能电池板发电时间为25年,因此在运行期间不会产生大量电池板损坏现象,少部分电池板可能受外界因素影响而损坏,但损坏量很少约2t/a。②废逆变器:废逆变器分布于光伏阵列区,少部分逆变器可能受外界因素影响而损坏,废光伏板和废逆变器经统一收集暂存于升压站仓库内, (略) 定期回收处置。 (2)危险废物:①废矿物油:主变压器和箱式变压器正常运行情况下,由专业人员对变压器进行检修,变压器油经检测合格的,过滤处理后回用,单次维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产生量约为5%,则产生量为11.09t/次。因废油单次产生量较大,且如遇油质较差及检测不合格情况下变压器油需要全部进行更换,故委托有资质单位在更换后及时转移处置,不在厂区储存。按最不利全部更换的情况考虑,主变压器每次需更换废变压器油66.7t,箱式变压器每次需更换废变压器油155.11t,则项目废矿物油总产生量为221.81t/次。 当主变压器和箱式变压器发生泄漏时会产生事故废油,引入事故油池暂存,事故油池设置为地埋式,容积为80m3,再经维修人员过滤处理后回用,废油处理过程中约92%的废油经过滤处理后属合格变压器油,剩余的8%废油为废油渣不能使用,则主变压器事故废油产生量为5.34t/次,箱式变压器事故废油产生量为12.4t/次,项目事故废油总产生量为17.74t/次。单次维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油不合格需全部更换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在更换后即时转移处置,不在厂区储存;泄漏时产生的事故废油进入事故油池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铅蓄电池:升压站内需要使用废铅蓄电池作为应急照明,废蓄电池由塑料袋装后统一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台账,转移危险废物应签订危废转移联单。 (3)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员工均在项目内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d,年产生量为3.65t/a。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平时工作人员用的生活废品,包括食堂菜叶、废纸、包装袋,项目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袋装后放入项目办公生活区的垃圾桶内,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6.电磁环境 通过类比康保卧龙山100MW风电场工程220kV升压站,可以预测小塘子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建成投运后,其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将小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远小于100μT,电磁环境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对周边电磁环境造成影响较小。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220kV升压站周围100m内无居民点,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有随距离增加而减小的特点,故升压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对周边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大气环境风险:变压器油、废矿物油在使用、储运过程中若操作不当或设备损坏造成物质泄漏,泄漏后遇火源或在高温(高于闪点)等特殊情况下,将引发火灾爆炸风险,将对周边大气产生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强化禁火区域安全管理,严禁烟火,将生产、储存装置区域列为禁火区,区内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吸烟。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变压器、危险废物暂存间附近,配置推车式泡沫灭火器及砂箱等灭火器材,设置室外消火栓。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大气环境风险可控,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风险:若因管理不当或设备损坏导致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发生泄漏,在雨天时可能随地表径流一起进入地表水,对地表水造成污染。危废贮存间设置有液体泄漏的导流沟和收集池,若发生泄漏事故,及时切断泄漏源,封闭现场,采用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通过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后,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不会随地表径流一起进入地表水,地表水环境风险可控。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风险:若事故油池及危废贮存间设置的防渗层破裂或失效,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下渗后可能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在基建期根据环评要求及设计规范的要求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重点防渗技术要求为: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废铅蓄电池储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废贮存间做重点防渗处理,渗入地下水及土壤可能性较小,运营期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则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风险可控。 8.光污染 太阳能光伏板安装有一定的倾角(23°),向南倾斜,电池板大部分都朝向天空,其对太阳光的反射基本不会向四周发散,对人眼视觉上基本没有影响。另外,太阳电池组件产品的表面设计要求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太阳光的反射,采用黑色吸光材料,以利于提高其发电效率,太阳电池板的反光性较低,晶硅体太阳能电池板主要吸收太阳能光中的可见光、近红外光中的部分能量,而硅片对可见光和近红外光的反射率仅达4%~10%,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光污染。 9.服务期满 本项目运营生产期为25年,待项目运营期满后,按国家相关要求,将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 *-2021)要求对生产区(电池组件及支架、箱变、逆变器等)进行全部拆除或者更换。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影响主要为拆除的太阳能电池板、箱变、逆变器等固体废物影响,以及基础拆除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光伏组件设备拆除完毕后,应做好植被恢复措施。 ①光伏组件和电气设备的拆除: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光伏组件需进行拆除。拆除后的废旧光伏组件共计*块,拆除光伏组件量为*.34t。废旧光伏组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由光伏组件供应厂商负责进行回收,不得随意丢弃,因此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电气设备主要为逆变器、箱变、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经过运营期的使用和维护,其损耗较小,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 *-2021)要求落实光伏组件和电气设备拆除、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管理,不得随意交由无资质单位进行拆解、再使用、再生利用、回收利用和回收再利用及处理处置。 ②建(构)筑物的拆除:除各类设备以外,本项目在服务期满后需要对已建成的各类建(构)筑物进行全部拆除,以利于恢复原地表和植被。本项目主要的建(构)筑物为光伏组件基础、逆变机房基础以及箱变基础,均为混凝土结构,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运至环卫或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厂或回收利用。 ③恢复措施:本项目光伏发电站服务期满后,拆除构筑物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拆除光伏阵列区的构筑物后应实施生态恢复。 二、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已在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301-*-04-01-*。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新能源建设方案的通知》等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