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桂财库〔2017〕68号)等文件规定,宁明县财政局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2024年宁明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银行,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报名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存放主体
单位名称:宁明县财政局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竞争性选择“2024年宁明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银行。
(二)选择银行:1家
(三)存放金额:*元
(四)存放方式:多笔资金单存
三、参存银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的经办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依法纳税,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按规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四、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存放的银行,请于2024年9月14日下午18时前将参与竞争性存放的资料密封送达宁明县财政局国库股,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骑缝章,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参与竞争性存放的资料处理)。
五、需要提供的资料
请务必确保资料内容提供齐全(若提供资料不齐全将直接影响评分结果)。各银行提供相关数据的真实性由各银行负责,如发现相关数据不真实,将取消该银行之后各期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的参与资格。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资格声明函(附件1);
(二)廉政承诺书(附件2);
(三)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
(四)2024年宁明县社会保险基金专户财政资金定期存放选择银行综合评分表(附件4);
(五)银行简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六)内部控制和服务水平相关材料。
六、竞争性存放选择结果查询
评选委员会通过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后,宁明县财政局将选择存放银行予以公告。公告查询地址:http://**(宁明县人民 (略)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明县财政局国库股
联系电话:0771-*
附件:1.资格声明函
2.廉政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
4.2024年宁明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选择存放银行综合评分表
宁明县财政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1
资格声明函
宁明县财政局:
本行参加2024年宁明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的参选活动,并声明:
本行已清楚公告所有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承诺参加本次参选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行承担。
特此声明。
参选银行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廉政承诺书
宁明县财政局:
我行自愿参加2024宁明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银行公开竞争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在公开竞争评选中,我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向你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输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利益,不弄虚作假、不拉拢评选专家影响结果公正性,不将资金存放与你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在我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我行将认真履行以上承诺,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若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银行名称(公章):
承诺银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宁明县财政局:
(参与银行全称)参与2024年宁明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活动,授权同志前来报名登记,请予接洽。
本行对其提供参与竞争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负责。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全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4
2024年宁明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选择存放银行综合评分表
参评银行:时间:2024年 月 日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参评银行提供数据 | 评分规则 |
经营状况指标(分值30分) | 净资产总额(亿元) | 5 | 一、顺向指标。参评银行某项指标得分=某项指标权重×该项指标分值。其中,某项指标权重={参评银行某项指标-MIN(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AX(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IN(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 二、逆向指标。参评银行某项指标得分=某项指标权重×该项指标分值。其中,某项指标权重={参评银行某项指标-MAX(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IN(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AX(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 | |
资本充足率 | 5 | |||
不良贷款率 | 5 | |||
拨备覆盖率 | 5 | |||
流动性覆盖率 | 5 | |||
流动性比例 | 5 | |||
贡献度指标(分值25分) | 贷款增量(亿元) | 2 | 一、顺向指标。参评银行某项指标得分=某项指标权重×该项指标分值。其中,某项指标权重={参评银行某项指标-MIN(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AX(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IN(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 二、逆向指标。参评银行某项指标得分=某项指标权重×该项指标分值。其中,某项指标权重={参评银行某项指标-MAX(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IN(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AX(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 | |
存贷比 | 1 | |||
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 | 1 | |||
对宁明县域内对公授信额度 | 5 | 排名第一得5分,排名第二得3分,排名第三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对宁明县重大项目(市级以上)贡献度 | 10 | 按项目审批额度排名,排名第一得10分,排名第二得6分,排名第三得2分,其他得1分。 | ||
对宁明县民生项目贡献度 | 5 | 按项目审批额度排名,排名第一得5分,排名第二得3分,排名第三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有人员有机 (略) 点数 | 1 | 在县城区域内有1个及以 (略) 点数得1分 | ||
收益水平指标(分值10分) | 当前定期存款利率 | 10 | 当前定期存款利率上限1.5%以下不得分,1.5%-1.8%(不含)得5分,1.8%-2%(不含)得8分,2%及以上得10分。 | |
服务水平指标(分值35分) | 是否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 2.5 | 是□ 否□ | 能提供得2.5分,不能提供不得分 |
是否提供电子对账服务 | 2.5 | 是□ 否□ | 提供得2.5分,不能提供不得分 | |
是否提供分账核算服务 | 2.5 | 是□ 否□ | 提供得2.5分,不能提供不得分 | |
(略) 银服务 | 2.5 | 是□ 否□ | 提供得2.5分,不能提供不得分 | |
是否收取账户维护、网银使用、单笔转账等手续费 | 5 | 是□ 否□ | 不收取费用得5分,收取费用不得分 | |
参与银行服务其所管辖地区对公贷款(亿元) | 20 | 服务其所管辖地区对公贷款评比,排名第一得20分,排名第二得15分,排名第三得10分,其他得5分。 |
注:报送的数据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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