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马晃灌区联调工程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米易县马晃灌区联调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变更为:
一、工程概况
“ (略) 米易县马晃灌区联调工程”位于米易县攀莲镇,供水管线总长5662.7m(其中新建供水管道3762.7m,已建管道1900m)。新建管道采用DN508涂塑螺旋焊接钢管。该供水管线起点位于马鞍山水库北干渠末端桩号9+252.31处修建分水口,终点位于大坪子水厂调节池。
二、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三、工程量清单依据
本工程执行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及四川省水利厅颁发的现行《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1.川水发[2015]9号《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2.川水发[2007]20号文颁发的《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3.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4.水利部(水建管[1999]523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5.四川省水利厅川水函[2019]610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
6.办水总函[2023]3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
7.《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2007)》。
8.设计文件、图纸、设计工程量等。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1.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2.材料为相关合格产品,具有出厂证明文件、合格证等。
3.施工符合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环境保护要求等。
五、编制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及技术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有关技术要求按招标设计图规定执行。
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及国家有关计量规定计量且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
4.投标报价说明
4.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4.2工程量清单填报时,投标人除填入单价或价格及合价外,不得对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号、子目、单位、数量等进行任何修改。
4.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包括运杂费等(含二次搬运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单价或合同价应包括各种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超挖、超填量及施工附加量、体积变化量等综合费用,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范围内一律不允许调价。
4.4工程险及第三方责任险计入单价。
4.5运输机械如发生第三类费用, (略) 费、营运车辆管理费、公路货运车辆附加费、车辆使用税等均由承包人承担,投标时计入报价。
4.6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国家明文规定不能竞争的价格除外)。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免费,或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但招标人不再支付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的费用。
4.7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投标方均应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目之中,未列项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单项工程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4.8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
4.9本项目“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综合单价已包含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含二次搬运)、检验、场内运输、安装、试验、调试、验收、移交前的管理运行、维护、所需的设备、人员、材料及其它一切辅助工作费用,投标时应考虑周全,并考虑好钢(管) (略) 场行情引起的物价波动因素,结算时不再增加其他任何费用。
4.10 其他
(1)土石方(砂砾(卵)石)开挖工程单价包括植被清理、表土开挖及运至渣场等费用。
(2)工程量清单表中各项开挖、回填、衬砌、设备、预制构件安装等的场内、外运距(包括二次转运),根据招标设计资料和现场踏勘情况,分别确定综合运距进入相应单价。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
(3)工程量清单表中各项土石方(砂砾(卵)石)开挖工程,根据招标设计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地质条件,综合土类级别及岩石类别编制单价,结算时不再作任何土类及岩石类别的调整。
(4)工程量清单表中各项浆砌工程,应根据招标设计资料要求,需进行表面加工和凿毛处理及开槽勾缝时,应包括在相应项目的单价中。
(5)工程量清单中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为总价承包项目,承包人须在充分考察施工现场,充分考虑施工布置、施工组织的基础上填报总承包金额,发包人视承包人以填报的总承包金额承担了本工程所有临时工程的施工任务,将不再增加施工临时工程承包金额。
(6)本项目所涉及的各项材料运距及二次搬运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7)施工风、水、电:本项目涉及的施工风、水、电,其费用包括在各分项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8)工程施工中的各项检测费用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凡投标报价时未计算的各项检测费(如混凝土检测费、工程排污费、锚杆抗拔检测、土工试验、隧洞内瓦斯检测等)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凡投标报价时应考虑项目的各项检测费,结算时一律不得增加;
(9)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未尽内容,投标人应根据设计及规范明示及暗示相关内容进行考虑综合报价,结算单价除变更外不作调整。
(10)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人综合考虑”或“综合”中的报价是指投标人充分考虑工程现场实际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及招标图册后的报价,一旦中标后该单价包含所为完成该项工作的所需内容及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
(11)投标总价或单价中应包含投标人按《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 (略) 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攀人社发【2019】165号缴纳工伤保险费,结算时不再进行计算。
特此变更。
招标人:米易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 (略)
(公章)
2024年3月18日
米易县马晃灌区联调工程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米易县马晃灌区联调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变更为:
一、工程概况
“ (略) 米易县马晃灌区联调工程”位于米易县攀莲镇,供水管线总长5662.7m(其中新建供水管道3762.7m,已建管道1900m)。新建管道采用DN508涂塑螺旋焊接钢管。该供水管线起点位于马鞍山水库北干渠末端桩号9+252.31处修建分水口,终点位于大坪子水厂调节池。
二、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三、工程量清单依据
本工程执行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及四川省水利厅颁发的现行《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1.川水发[2015]9号《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2.川水发[2007]20号文颁发的《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3.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4.水利部(水建管[1999]523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5.四川省水利厅川水函[2019]610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
6.办水总函[2023]3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
7.《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2007)》。
8.设计文件、图纸、设计工程量等。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1.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2.材料为相关合格产品,具有出厂证明文件、合格证等。
3.施工符合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环境保护要求等。
五、编制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及技术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有关技术要求按招标设计图规定执行。
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及国家有关计量规定计量且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
4.投标报价说明
4.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4.2工程量清单填报时,投标人除填入单价或价格及合价外,不得对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号、子目、单位、数量等进行任何修改。
4.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包括运杂费等(含二次搬运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单价或合同价应包括各种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超挖、超填量及施工附加量、体积变化量等综合费用,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范围内一律不允许调价。
4.4工程险及第三方责任险计入单价。
4.5运输机械如发生第三类费用, (略) 费、营运车辆管理费、公路货运车辆附加费、车辆使用税等均由承包人承担,投标时计入报价。
4.6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国家明文规定不能竞争的价格除外)。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免费,或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但招标人不再支付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的费用。
4.7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投标方均应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目之中,未列项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单项工程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4.8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
4.9本项目“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综合单价已包含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含二次搬运)、检验、场内运输、安装、试验、调试、验收、移交前的管理运行、维护、所需的设备、人员、材料及其它一切辅助工作费用,投标时应考虑周全,并考虑好钢(管) (略) 场行情引起的物价波动因素,结算时不再增加其他任何费用。
4.10 其他
(1)土石方(砂砾(卵)石)开挖工程单价包括植被清理、表土开挖及运至渣场等费用。
(2)工程量清单表中各项开挖、回填、衬砌、设备、预制构件安装等的场内、外运距(包括二次转运),根据招标设计资料和现场踏勘情况,分别确定综合运距进入相应单价。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
(3)工程量清单表中各项土石方(砂砾(卵)石)开挖工程,根据招标设计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地质条件,综合土类级别及岩石类别编制单价,结算时不再作任何土类及岩石类别的调整。
(4)工程量清单表中各项浆砌工程,应根据招标设计资料要求,需进行表面加工和凿毛处理及开槽勾缝时,应包括在相应项目的单价中。
(5)工程量清单中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为总价承包项目,承包人须在充分考察施工现场,充分考虑施工布置、施工组织的基础上填报总承包金额,发包人视承包人以填报的总承包金额承担了本工程所有临时工程的施工任务,将不再增加施工临时工程承包金额。
(6)本项目所涉及的各项材料运距及二次搬运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7)施工风、水、电:本项目涉及的施工风、水、电,其费用包括在各分项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8)工程施工中的各项检测费用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凡投标报价时未计算的各项检测费(如混凝土检测费、工程排污费、锚杆抗拔检测、土工试验、隧洞内瓦斯检测等)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凡投标报价时应考虑项目的各项检测费,结算时一律不得增加;
(9)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未尽内容,投标人应根据设计及规范明示及暗示相关内容进行考虑综合报价,结算单价除变更外不作调整。
(10)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人综合考虑”或“综合”中的报价是指投标人充分考虑工程现场实际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及招标图册后的报价,一旦中标后该单价包含所为完成该项工作的所需内容及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
(11)投标总价或单价中应包含投标人按《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 (略) 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攀人社发【2019】165号缴纳工伤保险费,结算时不再进行计算。
特此变更。
招标人:米易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 (略)
(公章)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