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潭综 (略) 管委会批准,平潭综 (略) 自然资源与 (略) (以下简称“出租人”)决定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先租后让宗地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条件(见附表)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
承租人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必要条件。
三、供地方式
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地。
四、承租申请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至1月22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8层平潭综 (略) 自然资源与 (略) 自然资 (略) (三)。(申请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于2025年1月22日上午10: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申请人须于2025年1月22日17:00前提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1.申请承租报告;2.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含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四)有关要求:若只有1个申请人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直接确定为承租人;若有2个及以上申请人报名,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折算年平均值。
五、保证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一)保证金支付方式
保证金按租金起始价的50%设定。土地租金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五年租金。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1.户名全称:平潭综 (略) 自然资源与 (略)
开户银行: (略) 平潭分行
账 号:*849
2.户名全称:平潭综 (略) 自然资源与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建自 (略) (略) 分行
账 号:**
3.户名全称:平潭综 (略) 自然资源与 (略)
开户银行: (略) 平潭金井湾支行
账 号:*
4.户名全称:平潭综 (略) 自然资源与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建自 (略) (略) 分行
账 号:*9289
5.户名全称:平潭综 (略) 自然资源与 (略)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平潭支行
账 号:*002
6.户名全称:平潭综 (略) 自然资源与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潭综 (略) 支行
账 号:*82
六、其他事项
(一)地块按“净地”交地,标高按场地现状交付,在承租人按约定支付全部租金之日起15 (略) 自然资源中心交付。
(二)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股权比例须在报名申请书中予以明确,应在土地租赁合同签订之日 (略) 注册登记并与出租人签订补充合同。
(三)承租方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1年内竣工并投产,动工开发标准为: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若逾期未动工建设,出租方可解除租赁合同,没收保证金,无息退还剩余已缴交的土地租金。
(四)宗地内项目投资强度不小于*元/亩, (略) 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五)项目投产后,宗地内项目土地产出率达到*元/亩, (略) 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六)项目投产后,宗地内项目土地税收产出率达到*元/亩, (略) 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七)承租方应严格执行《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等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场地内多于自用的砂石土自然资源,应就近运输至指定堆场, (略) (略) 依法依规公开 (略) 置。不得将砂石土资源转包、作价给其他主体,不得私自对外销售获取非法营利。
(八)租赁期满,若承租人已按租赁合同约定按期开竣工并投产,且达到合同约定的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土地税收产出率等考核指标,承租人可申请由出租转出让,经区管委会批准后可办理转出让相关手续。
(九)租赁期满,若承租人未达到约定的先租后让条件,可提出续租申请,经区管委会批准后续租,若承租人未提出续租申请或续租申请未获批准,出租方可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并由承租人限期恢复原状。
(十)在土地成交后,签订租赁合同前, (略) 与承租方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十一)承租方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 (略) 自然资源中心签订租赁合同。超过约定时间10个工作日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终止供地,没收保证金,解除《成交确认书》。
联系地址: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8层,平潭综合
(略) 自然资源与 (略) 土 (略)
联 系 人:许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
网 址:http://**
平潭综 (略) 自然资源与 (略)
2025年1月2日
宗地主要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条件 | 租期(年) | 保证金 (万元) | 租金 起始价(万元)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4G010 | (略) 南侧, (略) 东侧 | *平方米(约合49.49亩) | 港口码头用地 | 不大于1.0 | 不大于40% | 不小于10% | 5 | 70 | 140 | 140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