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设备 |
标 的 量 | 1台 | |
标的地址 | (略) 槐 (略) 147-1号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2024年04月10日经理办公会纪要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中新评报字(2024)第0099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略) | |
标的简介 | 本次出租标的为四轮移动污水泵车1台,规格:1000m3/h H=10m,厂牌型号:三角洲牌*-10,购置日期2020年,购买原值:*.00元,设备状态良好。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租赁,其他事项详见中新评报字(2024)第0099号。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月起 | 租金标准 | 不含税2000元/月 |
租金标准说明 | 按月结算,若出租方设备工作不足一个月,按实际发生天数结算,结算单价为包月价格除以30天,设备燃油由承租方承担,设备进场、出场费由承租方承担。 | |||
付款期限要求 | 每月21日至次月20为结算期,出租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次月底支付上月结算额的100%,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承租方不得将设备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交给第三方使用。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承租方使用地点 (略) 及周边区域之内,意向承租方若未与 (略) (略) 产生过出租或承租业务在承租前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租赁保证金:*.00元。 | |||
其他标的要求 | 无 | |||
保证金额 | 意向承租方需缴纳承租保证金:*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 账 号:*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略) (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葛先生、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