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福建源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印刷PET聚酯薄膜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源 (略)
(3)建设地点:安溪县南翼新城莲峰片区HL-9地块(中心坐标:118°6′18.739"E,25°0′24.878"N)
(4)建设性质:新建
(5)总 投 资:100万元
(6)建设规模:年涂布印刷PET聚酯薄膜128吨
(7)用地面积:租用 (略) 2栋闲置厂房,总租赁厂房面积为7462.6m2,其中:3#厂房3731.3m2(1F涂布印刷车间1700m2、2F调墨及分切车间1700m2、3F办公331.3m2);4#厂房3731.3m2,主要为PET聚酯薄膜原料仓库。
(8)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项目年工作300天,日工作10小时,无夜间生产。项目职工定员12人,均不住宿
(9)出租方情况简介: (略) 位于安溪县南翼新城莲峰片区HL-9地块,主要从事箱包的生产加工,2017年5月通过安溪县环保局审批《 (略) 年产箱包150万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编号为安环审报(2017)19 号,目前该公司厂房全部竣工完成,该公司尚未投产。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规划排 (略) 政规划,废水排放符合污水处理厂入网要求,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气
项目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基础减振、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昼间正常生产时对厂界周边和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厂界周边和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在厂区车间侧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防雨、防渗、防漏等相关要求,项目边角料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后定期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固废暂存危险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
同时项目厂区内设垃圾桶,厂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源 (略)
联系地址:安溪县南翼新城莲峰片区HL-9地块
联 系 人:昌总
联系电话:*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
公示单位:福建源 (略)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