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8-11 09:00 来源:
(略) 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镇自然资挂(202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X2305地块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8180/)(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不接受现场书面、电话、传真、邮件、口头等方式申请。
竞买人在提出申请前,应当于2023年8月17日至9月8日携带相关证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CA证书后方能参加网上申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大厅,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511-*。
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执行。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建设。(详见附表和出让文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三、竞买人的资格及报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买资格。
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保证金不是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5. 经资审合格,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取得正式竞买资格。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 (略) 的出资构成(全资)、成立时间等内容。否则,竞得后不得申请变更土地受让人。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土地出让事项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 间 | 地 点 | 承办部门 |
1 | 公告 | 2023年8月11日 | (略) 场网、 (略) 场网、《镇江日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 | 下载资料、 报名 | 2023年8月17日至9月9下午4:00时止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 | 资审、 缴纳保证金 | 2023年8月17日至9月9日下午4:00时止 | ||
4 | 挂牌时间 | 2023年8月31日至 9月11日上午9 :00时止 | ||
5 |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 | 2023年9月11日下午5:00时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会议室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证处 |
6 | 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 2023年9月18日下午2:30时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6室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证处 |
7 | 首期出让金交付时间 | 2023年10月9日前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3室、308室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注: 1. 工作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交易服务费:1000元/亩。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
地块编号 | 网上限时竞价时间 |
2023-3-1(X2305) | 2023年9月11日上午9:30 |
2023-3-2(X2304) | 2023年9月11日上午10:00 |
2023-3-3(G2302) | 2023年9月11日上午10:30 |
六、其他要求
1.在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履行受让宗地交付手续;提前缴清的,可以提前交付土地并办理土地手续。受让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金,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3.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实地踏勘。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置出让底价。(1)本批次住宅地块按照挂牌起始价溢价50%设定最高限价和最高竞价轮次。(2)达到最高限价的地块仍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继续报价,加价幅度不变。交易不设中止环节,由竞买人自行判断。(3)超过最高限价的地块则最终成交价以最高限价确定为成交价,超出最高限价部分作为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开发成本,不计入可销售商品房备案核定价格的核算成本。竞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轮次不计入最高竞价轮次。(4)未超过最高限价的,由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超过最高限价,按最高限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上述宗地拟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不动产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将不另行通知。
九 、本公告内容如与出让文件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报名联系方式
(略) 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0511-*传真:0511-*;
吴女士,0511-*
本次出让的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出让 (略) 自然资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
http://**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11日
附表1: 出让地块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用地性质 | 土地面积(m2) | 计容建筑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限高≤(m)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2023-3-1(X2305) | 扬子江路以南、周章路以西 | 商住用地 | 35389 | 60161 | 1.0<R≤1.70 | 54 | 30 | 30 |
2 | 2023-3-2(X2304) | 楚桥路以西、仁德路以南 | 住宅用地 | 30851 | 49362 | 1.0<R≤1.60 | 54 | 30 | 30 |
3 | 2023-3-3(G2302) | 柳城路以东、百花路以南 | 住宅用地 | 61590 | 83147 | 1.0<R≤1.35 | 40 | 32 | 30 |
附表2: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出让年限等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面积(m2)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楼面地价 (元/m2) | 加价幅度(元/m2)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最高限价楼面地价(元/m2) | 土地交付时间 | 供地条件 | 出让金缴纳时间 | |
第一期 | 第二期 | ||||||||||
1 | 2023-3-1(X2305) | 35389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050 | 20 | 3670 | 4575 | 2024年3月15日 | 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余现状 | 2023年10月9日 | 2024年3月8日 |
2 | 2023-3-2(X2304) | 30851 | 住宅 70年 | 4100 | 20 | 4050 | 6150 | 2024年3月15日 | 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余现状 | 2023年10月9日 | 2024年3月8日 |
3 | 2023-3-3(G2302) | 61590 | 住宅 70年 | 4700 | 20 | 7820 | 7050 | 2024年3月15日 | 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余现状 | 2023年10月9日 | 2024年3月8日 |